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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变前后的蒙古降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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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廷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106-111,共6页
经过明太祖、太宗对北元残余的积极经略,以及仁、宣两朝对蒙古降人的招抚,到正统初年,入居中原,尤其是定居北京及北直隶各地的蒙古降人已相当可观。这些人在土木之变中的情形如何?土木之变前后又有哪些变化?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明初明朝... 经过明太祖、太宗对北元残余的积极经略,以及仁、宣两朝对蒙古降人的招抚,到正统初年,入居中原,尤其是定居北京及北直隶各地的蒙古降人已相当可观。这些人在土木之变中的情形如何?土木之变前后又有哪些变化?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明初明朝对蒙古政策的研究。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并就教于史界先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蒙古人 土木之变 明英宗 明王朝 宣德 上木 南征 京师 《明通鉴》 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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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地理一》订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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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廷 《河北学刊》 1988年第1期87-87,共1页
笔者就清代直隶建置的变迁查阅了《清史稿·地理一》(见中华书局标点本第八册)。发现其中错误多处,现做如下校正。 1、清初直隶的总督。该书称:“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 笔者就清代直隶建置的变迁查阅了《清史稿·地理一》(见中华书局标点本第八册)。发现其中错误多处,现做如下校正。 1、清初直隶的总督。该书称:“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事实上。清初在直隶设有两个总督。一是宣大,一是天津。《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元年》六月己未明确记载:“令故明太子太傅左都督骆养性仍以原官总督天津等处军务。”不久,骆养性因擅自迎纳南来的左懋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史稿 地理 总督 标点本 订误 清世祖 中华书局 山西 左懋第 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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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义和团镇压白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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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廷 《河北学刊》 1986年第3期112-112,共1页
方诗铭先生在他的《义和拳(团)与白莲教是两个‘势同仇火’的组织》一文中,把义和团对白莲教的镇压当做其论据之一,认为“义和团在行动上,也公开与白莲教为敌”.笔者对此看法持异议.众所周知,白莲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秘密宗教,从元末... 方诗铭先生在他的《义和拳(团)与白莲教是两个‘势同仇火’的组织》一文中,把义和团对白莲教的镇压当做其论据之一,认为“义和团在行动上,也公开与白莲教为敌”.笔者对此看法持异议.众所周知,白莲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秘密宗教,从元末到明末,不止一次地组织过农民起义.所以,早在顺治十三年就曾下令禁止“无为白莲闻香等教”.劳乃宣的《义和拳教门源流考》则更是把白莲教视为洪水猛兽.这样,到义和团运动爆发前后,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白莲教便成了一切“邪教”的代名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和团运动 白莲教 义和拳 邪教 教民 秘密宗教 劳乃宣 纸人 洋人 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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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贵州省高速公路事故统一数据结构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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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崇俊 宋超 吴云廷 《山东交通科技》 2019年第6期16-19,共4页
通过对交通事故因素分析、交通信息获取途径分析及现有交通事故数据统计现状分析,提出建议建立的贵州省高速公路事故统一数据结构。
关键词 大数据 交通事故 事故统计 数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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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帮他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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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建志 吴云廷 孟胜君 《公民导刊》 1999年第1期27-28,共2页
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由于久拖不决,引出了一桩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10天出结果,是靠—— 1996年3月7日,河北省盂村回族自治县赵庄子村赵相臣和妹夫左事成同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沧州盐山路段,与黄骅市的一辆拖挂车相撞。赵、左... 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由于久拖不决,引出了一桩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10天出结果,是靠—— 1996年3月7日,河北省盂村回族自治县赵庄子村赵相臣和妹夫左事成同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沧州盐山路段,与黄骅市的一辆拖挂车相撞。赵、左当场死亡。经孟村县公安局交警队勘察事故现场,决定由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拖挂车主赔偿受害人家属2.9万元。但这笔钱迟迟没有到受害人手中。受害人父亲已近逾花甲,母亲瘫痪在床。独生子赵相臣的死,对于这个本来就很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害人 交通肇事 河北省 非法拘禁 致人死亡 拖挂车 人大常委会 摩托车 事故现场 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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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清代蒙古政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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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廷 《中国史研究动态》 CSSCI 1991年第3期30-32,共3页
《清代蒙古政教制度》是赵云田同志多年来潜心于清代蒙古史研究的成果,中华书局出版后,笔者怀着极大的兴趣读完了全书,认为它是一部对清史和蒙古史研究颇有参考价值的著作。
关键词 蒙古史研究 清代 制度 政教 中华书局 参考价值 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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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帮他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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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建志 吴云廷 孟胜君 《山东人大工作》 1999年第3期60-60,共1页
1996年3月7日,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赵庄子村赵相臣和妹夫左事成同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沧州盐山路段,与黄骅市的一辆拖挂车相撞。赵、左当场死亡经孟村县公安局交警队勘察事故现场,决定由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拖挂车主赔偿受害人... 1996年3月7日,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赵庄子村赵相臣和妹夫左事成同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沧州盐山路段,与黄骅市的一辆拖挂车相撞。赵、左当场死亡经孟村县公安局交警队勘察事故现场,决定由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拖挂车主赔偿受害人家属2.9万元但这笔钱迟迟没有到受害人手中受害人父亲已近逾花甲,母亲瘫痪在床独生子赵相臣的死,对于这个本来就很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看着用哥哥生命换来的钱迟迟拿不到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道 赔偿 法庭 孟村 事故 审判庭 内司委 人大常委会 赵福顺 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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