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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古代刑屈从于礼的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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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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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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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
2011年第6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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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礼法合流"且"以礼统法"乃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特色之一。中国古代礼法始终相结合,出于礼则入于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礼是刑的先导,刑是礼的辅助。中国古代乃至现代刑和礼关系,两者都可谓是相生相随,无礼则无刑,礼去则刑逝。只要国家需要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运作,就要礼教刑辟,交相并用。刑屈从于礼,是中国古代人们的历史选择,也是中华民族法文化的结晶。正视这一法文化现象,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现象下刑法的地位及其价值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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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屈从于礼
原因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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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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