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对渎职犯罪打击不力的原因
1
作者 吴永桂 吴山浩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4期38-38,共1页
原因之一:渎职罪的法定刑普遍偏低。《刑法》分则第九章中规定的渎职犯罪,最高刑为“十年以”,没有规定死刑,即使规定在其他章节中的侵权犯罪,量刑大都偏低。如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玩忽... 原因之一:渎职罪的法定刑普遍偏低。《刑法》分则第九章中规定的渎职犯罪,最高刑为“十年以”,没有规定死刑,即使规定在其他章节中的侵权犯罪,量刑大都偏低。如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最多也只是七年,即使情节特别严重的徇私舞弊罪,最高也只是十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渎职犯罪 打击不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县人民检察院 直接经济损失 玩忽职守罪 立案标准 滥用职权 侵权犯罪 党内纪律处分
原文传递
当前查处渎职犯罪的难点
2
作者 闫士杰 牛兴伟 +1 位作者 郭兴龙 吴山浩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3期56-56,共1页
首先,《刑法》第九章把渎职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未将国家机关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进去。这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见因渎职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能以渎职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首先,《刑法》第九章把渎职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未将国家机关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进去。这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见因渎职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能以渎职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既使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也不能以渎职罪论处。《刑法》第九章以外的一些章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县人民检察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罪 人民利益 《刑法》 重大损失 河南省 公共财产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