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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继子女的法律地位
1
作者
吴运阔
《法律适用》
1987年第5期16-17,共2页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的配偶与非婚生子女也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它的产生并不是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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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继子女
继父母
扶养关系
生父母
非婚生子女
再婚
权利义务关系
前提条件
姻亲关系
离婚
原文传递
题名
谈谈继子女的法律地位
1
作者
吴运阔
机构
安徽分校
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5期16-17,共2页
文摘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的配偶与非婚生子女也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它的产生并不是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的结果,
关键词
继子女
继父母
扶养关系
生父母
非婚生子女
再婚
权利义务关系
前提条件
姻亲关系
离婚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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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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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谈继子女的法律地位
吴运阔
《法律适用》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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