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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进路——基于江苏武进湟里镇西墅村及周边村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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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骆福林 高杰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12-19,共8页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法治乡村建设非常重要,在国家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文件中被持续提及,乡村的法治建设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法治乡村建设实践进路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湟里西墅法治...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法治乡村建设非常重要,在国家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文件中被持续提及,乡村的法治建设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法治乡村建设实践进路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湟里西墅法治乡村模式”是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典型实践进路,这种典型性是通过制度逻辑和运行机理加以体现的。“湟里西墅法治乡村模式”的内生性制度逻辑基点是对法治的价值认同;“湟里西墅法治乡村模式”的外生性制度逻辑基点是法治经济发展的需求。“湟里西墅法治乡村模式”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为保障、以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为依托、以系统性和渐进性为遵循。保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得性和高质量;注重乡贤文化的充分利用,以乡贤的德治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乡规民约等软法规范作用,营造较为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形成法治的内循环和整体治理的外循环,实现乡村法治建设的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法治乡村 六治融合 “湟里西墅法治乡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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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塞罗的法律思想:以其系列作品中的iniuria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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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法律与伦理》 2023年第2期129-177,共49页
古罗马共和时期的法学家西塞罗一生著作颇丰,留下大量的演说辞、哲学类、书信集等文字作品。西塞罗作品中存有诸多关于iniuria的论述,据有限阅读范围内的统计,160余处片段对iniuria进行不同论域的阐述。分析这些片段中的iniuria得知,其... 古罗马共和时期的法学家西塞罗一生著作颇丰,留下大量的演说辞、哲学类、书信集等文字作品。西塞罗作品中存有诸多关于iniuria的论述,据有限阅读范围内的统计,160余处片段对iniuria进行不同论域的阐述。分析这些片段中的iniuria得知,其表示的含义主要有七种类型,即司法的“不公正”、人身的“侵辱”、财产的“不法”、情感的“伤害”、政治的“迫害/不义”、观点的“错误”、一般意义上的“不合法/非法”。从iniuria的不同意蕴中可以洞悉西塞罗在自然法、人格侵权、财产损害以及国家或国家间的法律规则等方面的法律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塞罗 iniuria 自然法 人格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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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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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官浩亮 周平奇 +1 位作者 潘纲锋 张瑞 《数码设计》 2019年第13期35-35,共1页
软件工程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已经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时间,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对软件工程的需求急速提升,也导致软件的发展规模与繁琐性不断提高。为了更好的使用软件工程技术,本文将对其展开深入研究,首先,归纳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已经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时间,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对软件工程的需求急速提升,也导致软件的发展规模与繁琐性不断提高。为了更好的使用软件工程技术,本文将对其展开深入研究,首先,归纳软件工程技术的发展历程;其次,分析软件工程技术的应用领域;最后,对软件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以此推动软件工程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软件工程 发展应用 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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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之法律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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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证券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121-132,共12页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认定;当前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前置程序设置应当予以取消或为证据规则所代替;'重大性'认定宜采用法定主义,并辅以'补充公开'原则,明文规定以'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作为衡量列举未尽信息之标准,并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诱空性虚假陈述 双层因果关系 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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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创新处、“注”疑惑点、“书”罗马法——读《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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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现代法治研究》 2018年第1期98-108,共11页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一书为穿梭于民法和罗马法间的著名法学家徐国栋教授的佳作。该"评注书"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且是中文世界中第一部有关西方古典名著的评注类作品。该书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错误之纠正、法技术之...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一书为穿梭于民法和罗马法间的著名法学家徐国栋教授的佳作。该"评注书"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且是中文世界中第一部有关西方古典名著的评注类作品。该书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错误之纠正、法技术之提炼以及理论之发现。罗马法博大精深,使读此恢宏著作难免出现许多疑惑,该书存在一些书写或印刷之误。评注者通过所涉内容范围之广博式评注的方法,让读者真切感受原汁原味罗马法,展示出罗马法乃万法之源的观点,罗马法中的诸多制度可供我国民法典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 评注 罗马法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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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士丁尼法对女性人身权益的保护——以监护、侵辱、离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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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人权研究(辑刊)》 2019年第2期354-377,共24页
优士丁尼法作为法典编纂的典型产物,对女性人身权益进行保护是其应有之义。从远古罗马法到优士丁尼法,女性人身权益保护不断发展与完善,具体体现为:女性监护经历一个由被动到主动的发展过程,即从终身监护到宗亲监护的废除再到女性免受... 优士丁尼法作为法典编纂的典型产物,对女性人身权益进行保护是其应有之义。从远古罗马法到优士丁尼法,女性人身权益保护不断发展与完善,具体体现为:女性监护经历一个由被动到主动的发展过程,即从终身监护到宗亲监护的废除再到女性免受终身监护且能够承担监护职责的演变;女性的贞操、身体权益通过私法的侵辱之诉和公法的侵辱罪得到双重保护,将对女性的侮辱作为侵辱之诉的独立类型并对"搭讪、尾随、诱拐"等具体侵辱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女性最终获得离婚权且不再需要5年的离婚等待期,特别是赋予妇女基于丈夫的过错的单独离婚权,由此将"忠贞义务"确立为两性均应遵守之义务。优士丁尼法通过上述具体制度的建构保护女性人身权益,其理论源于斯多亚主义的哲学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士丁尼法 监护 侵辱 离婚 斯多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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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士丁尼法对女性财产权益的保护——以立遗嘱权、遗嘱继承权、无遗嘱继承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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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私法研究》 2020年第1期-,共15页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女性立遗嘱权的获得三、女性遗嘱继承权的圆满四、女性无遗嘱继承权的完善五、代结语:优士丁尼法保护女性财产权益的理论基础一、问题的提出女性权益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世界各国法律对女性...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女性立遗嘱权的获得三、女性遗嘱继承权的圆满四、女性无遗嘱继承权的完善五、代结语:优士丁尼法保护女性财产权益的理论基础一、问题的提出女性权益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世界各国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大多做出相关规定。就我国而言,或有冠以"女性"的专门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加以保护,或有部门法中的相关条文予以保护(如《宪法》第48~49条、《民法总则》第128条、《婚姻法》第2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遗嘱继承 立遗嘱 《民法总则》 《妇女权益保障法》 部门法 人类社会发展 女性权益保护 优士丁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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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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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4年第3期58-62,共5页
告知义务为保险法上的一项古老而常新的重要内容,其法理基础为"诚危说"(诚实信用与危险测定)。德国、日本、台湾地区、英美等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殊值借鉴。《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应该予以完善,确立告知义... 告知义务为保险法上的一项古老而常新的重要内容,其法理基础为"诚危说"(诚实信用与危险测定)。德国、日本、台湾地区、英美等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殊值借鉴。《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应该予以完善,确立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为"保险合同生效前"、告知义务主体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告知义务的内容之"有关情况"采取列举主义,询问方式采取书面询问模式,并对"概括性条款"予以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告知义务 “诚危说” 履行期 概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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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背景下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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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5年第2期61-67,共7页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认定;当前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前置程序设置应当予以取消或以证据规则代替之;"重大性"认定宜采用法定主义,并辅以"补充公开"原则,明文规定以"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作为衡量列举未尽信息之标准,并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诱空性虚假陈述 双层因果关系 前置程序 “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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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对人格权的保护及其对我国法的启示——以“关于辱骂”的裁判官告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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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民商法论丛》 2021年第1期46-72,共27页
罗马法通过侵辱之诉制度对人格权采用消极防御形式加以保护,理论上打造了名誉、尊严等具体概念,为现代人格权理论奠定了基础。作为侵辱之诉的构成部分之“关于辱骂”的裁判官告示对名誉权和人的尊严进行周延保护,其颁布的时间早于公元前... 罗马法通过侵辱之诉制度对人格权采用消极防御形式加以保护,理论上打造了名誉、尊严等具体概念,为现代人格权理论奠定了基础。作为侵辱之诉的构成部分之“关于辱骂”的裁判官告示对名誉权和人的尊严进行周延保护,其颁布的时间早于公元前193年,是罗马共和晚期精神文明进步的体现;该种裁判官告示规制的辱骂之构成要件具体包括违背善良风俗、在公共场合大声喊叫、针对特定的某人、存在侵辱意图,辱骂的具体类型包括自己实施辱骂和教唆、帮助、委托他人实施辱骂;因辱骂引起的侵辱之诉责任承担,具体包括依据“善良与公正”判定的罚金以及承受破廉耻;在人格权保护的程序方面,从起诉主体和诉权移转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法对辱骂的规制路径存有缺陷,辱骂作为一种促发行为,缺乏制度性架构,“关于辱骂”的裁判官告示在方法论和具体技术性规范层面对《民法典》的名誉权保护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辱骂 侵辱之诉 名誉权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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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对性骚扰的规制及中国法启示--兼评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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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民商法论丛》 2024年第1期55-85,共31页
罗马法通过“关于侵害贞操”告示对性骚扰加以规制。性扰的保护对象包括贞妇、少男和少女,具体类型包括勾引、追随和诱离随从;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勾引等性骚扰行为,侵害的对象是贞妇、少男或少女,违背善良风俗,而无须考虑性骚扰... 罗马法通过“关于侵害贞操”告示对性骚扰加以规制。性扰的保护对象包括贞妇、少男和少女,具体类型包括勾引、追随和诱离随从;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勾引等性骚扰行为,侵害的对象是贞妇、少男或少女,违背善良风俗,而无须考虑性骚扰的主观意图;性骚扰的免责事由包括诚信履行公职和共同游玩;性骚扰者承担的惩罚主要有罚金、破廉耻、放逐小岛刑,甚至是死刑;遭受性骚扰的女性本人及其父亲、丈夫或者公公可以就性骚扰提起侵辱之诉,少男和少女的家父亦可,未婚夫可以对未婚妻遭受的性骚扰提起侵辱之诉,也可以由代理人提起,但是该种诉讼具有人身专属性,只有当经过证讼程序之后方可发生移转。罗马法中的性骚扰主要保护人格要素之贞操,兼顾“非身体”的尊严和名誉的人格要素,开启了三重人格要素合而为一的保护方式和性骚扰权利保护主义模式之先河。罗马法性骚扰所贯彻的法律理念和具体规则,特别是在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责任认定考虑的因素、细致的类型化规定、免责事由等方面为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的解释和适用提供了一种可资参考的路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骚扰 善良风俗 贞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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