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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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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7年第12期22-23,共2页
(二)群众消防组织 企业专职消防队 湖南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始于新中国建立初期。1950年,沅江机械厂(今国营白云家用电器总厂),率先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1951年,湘潭电机厂设消防班,8人,后称消防队。至1959年底,江南机器厂、南方动力... (二)群众消防组织 企业专职消防队 湖南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始于新中国建立初期。1950年,沅江机械厂(今国营白云家用电器总厂),率先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1951年,湘潭电机厂设消防班,8人,后称消防队。至1959年底,江南机器厂、南方动力机械厂、裕湘纱厂(今长沙纺织厂)、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硬质合金厂、长沙市商业储运站、临湘桃林铅锌矿、衡阳有色冶金机械厂、湘潭钢铁厂、株洲化工厂、株洲冶炼厂、株洲一五四处、涟源钢铁厂、湘潭纺织印染厂、株洲玻璃厂、株洲车辆厂等18个企业建有专职消防队,并配备美式或苏式、英式和人力消防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湖南企业专职消防队逐步发展,装备日益更新,至1991年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 消防史 义务消防队 市民救火队 公安消防队 消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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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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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林 《湖南消防》 1998年第4期44-45,共2页
第二目 防火检查 民国二十一年(1932),省会警察局长通知各署举行消防挨户检查,规定“凡易于引火之物及危险物件,均限令即日迁徙”,严禁“楼上置灶及燃点洋油灯盏”。在一些城镇和村寨,实行“更夫”每晚沿街打更巡逻的防火防破坏的检查... 第二目 防火检查 民国二十一年(1932),省会警察局长通知各署举行消防挨户检查,规定“凡易于引火之物及危险物件,均限令即日迁徙”,严禁“楼上置灶及燃点洋油灯盏”。在一些城镇和村寨,实行“更夫”每晚沿街打更巡逻的防火防破坏的检查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消防史 民国时期 防火检查 火险隐患 防火分级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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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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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8年第3期38-40,共3页
消防检阅 民国时期,长沙市举行了四次消防大检阅。 1931年5月,长沙市中山东路南天埠药店起火,大火威胁省主席何健公馆,何目睹救火人员英勇抢救,下令组织消防检阅。同年8月,全市31个救火队在协操坪进行了一次现场灭火演习,观众达数万人,... 消防检阅 民国时期,长沙市举行了四次消防大检阅。 1931年5月,长沙市中山东路南天埠药店起火,大火威胁省主席何健公馆,何目睹救火人员英勇抢救,下令组织消防检阅。同年8月,全市31个救火队在协操坪进行了一次现场灭火演习,观众达数万人,轰动全市。1938年6月23日,市消防大队所辖的5个消防队、36个分队共2370人,在省教育会坪举行了第二次检阅演习,省防空正副司令徐权、彭祥瑛等出席了检阅仪式。1946年12月,长沙市在古稻田举行了第三次消防检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消防史 民国时期 消防装备 火警鸣钟 火灾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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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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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8年第5期44-46,共3页
消防法规 宣统元年(1909),湘潭县巡警总局在制定治安管理办法中,专列了消防条款。民国十四年(1925)七月,湖南省省长赵恒惕针对当时火油(即煤油)贮存管理不当和起火损失惨重的情况,颁布了《湖南火油营业暂行取缔规则》。同年八月,颁布了... 消防法规 宣统元年(1909),湘潭县巡警总局在制定治安管理办法中,专列了消防条款。民国十四年(1925)七月,湖南省省长赵恒惕针对当时火油(即煤油)贮存管理不当和起火损失惨重的情况,颁布了《湖南火油营业暂行取缔规则》。同年八月,颁布了《取缔长沙市沿河马路建筑物暂行规章》,明确规定凡在沿河马路一带建筑屋房及其他建筑物,均需取得建筑许可证方能兴工。并规定“每栋须建封火墙,以防火警蔓延”。民国二十一年(1932)三月,湖南省会公安局颁布了《取缔火灾保险之商店住户暂行规则》。民国二十六年(1937)元月,又颁布了《抽收消防捐及失慎处罚暂行办法》。民国三十四年(1945),湘潭县警察局在制定的《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旅馆业管理暂行规则》、《商店住户注意事项》等规定中均列有防火专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消防史 消防法规 火灾扑救 火灾原因 火灾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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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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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7年第10期34-36,共3页
(一)消防警察组织 清末消防组织 湖南最早的官办消防警察组织始于清末光绪年间。光绪三十二年(1906),颁布《湖南全省警务章程》,规定省城警务总局,府城、直隶州、直隶厅城警务局和州城县城警务分局3级均设警钟楼及救灾队,以备非常... (一)消防警察组织 清末消防组织 湖南最早的官办消防警察组织始于清末光绪年间。光绪三十二年(1906),颁布《湖南全省警务章程》,规定省城警务总局,府城、直隶州、直隶厅城警务局和州城县城警务分局3级均设警钟楼及救灾队,以备非常。警钟楼设了望兵伍长1名,了望警兵4名,专司了望火灾撞击警钟事宜。救灾队同时设教练所,设所长1名,教习1名,设救灾官队长1名,警兵30至50名,专司运用水龙扑救火灾事宜。据此规章,光绪三十四年(1908)3月,湖南设巡警道,长沙建立官办消防机构。宣统元年(1909),湖南巡抚谋陈宏谋奏请成立长沙消防所,隶属省会警务公所领导,所址在东长街设所长1名,队长1名,队员40人,其中30人担任灭火出动。随后又建立了消防队,常设巡勇60名,主要任务是消防,兼司缉捕,首任队长龚培林,继任队长董达德。次年,劳远葆从北京巡警学堂专修消防科目毕业,担任所长和队长。消防队设队长、书记、司务长各1名、队副2名、消防手目警77名、棚技手2名、号兵4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 水防史 警钟楼 消防车 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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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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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赵延华 +1 位作者 周柏新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8年第2期36-37,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队伍不断壮大,消防干部也逐渐增多。建国初期至“文革”以前,消防干部由当地公安机关或组织部门任命(待遇等同于当时公安干部)初期,干部的提拔任命,曾一度中断,1969年至1972年,消防列人各级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队伍不断壮大,消防干部也逐渐增多。建国初期至“文革”以前,消防干部由当地公安机关或组织部门任命(待遇等同于当时公安干部)初期,干部的提拔任命,曾一度中断,1969年至1972年,消防列人各级军事机关领导,消防中队干部由所在县、市武装部任命。省消防总队、各地、市消防科、大队、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湖南 消防史 消防管理 消防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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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史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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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中 周柏新 +1 位作者 赵延华 刘书琳 《湖南消防》 1998年第6期30-30,共1页
五、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分为三类:一类器材包括各种消防车、机动泵、泡沫灭火设备、泡沫灭火剂、火警报警器、消防梯;二类器材包括各种麻质、棉胶、胶里水带、各种规格灭火机;三类器材包括:水枪、消火栓、破拆工具、灭火机药及消防附件。
关键词 湖南消防史 消防器材 消防监督 消防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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