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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诊所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推广运用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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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6年第4期110-112,共3页
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自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以来,以它不同于传统法学教育的优势迅速风靡全球。在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引进诊所式教学法势在必行。试点学校的经验为推广该教学法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中仍... 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自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以来,以它不同于传统法学教育的优势迅速风靡全球。在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引进诊所式教学法势在必行。试点学校的经验为推广该教学法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中仍然应当细致考虑组织教学、建立合适的评价机制、有效解决资金与教师双重紧张的困难,走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诊所式教学 法学教育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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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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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5年第8期97-98,共2页
作为未来社会栋梁之才的大学生在大学阶段造就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的现实问题。作为培养全面发展有益... 作为未来社会栋梁之才的大学生在大学阶段造就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的现实问题。作为培养全面发展有益社会人才的当今各高校应首先创新法律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为社会培养具有高水平法律意识与坚定法律信仰的合格大学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意识 法律教育 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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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互补发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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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第4期96-97,共2页
扶困助弱,弘扬法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法律援助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共同追求。利用诊所法律教育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与通过法律援助方式进行诊所法律教育,将推动二者共同发展。为此,需要明细的法律规定与适宜的结合模式。
关键词 诊所法律教育 法律援助 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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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理性构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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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5年第3期97-99,共3页
社区矫正作为新兴的矫正罪犯的方法,代表着犯罪矫正的未来发展方向。我国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了社区矫正在我国的顺利推行,应结合中国国情,理性地建构这一制度。要更新观念,明确我国推行社区矫正的目标,完善相... 社区矫正作为新兴的矫正罪犯的方法,代表着犯罪矫正的未来发展方向。我国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了社区矫正在我国的顺利推行,应结合中国国情,理性地建构这一制度。要更新观念,明确我国推行社区矫正的目标,完善相关的立法,倡导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执行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矫正 社区 理性 构建 发展方向 试点工作 中国国情 更新观念 执行机制 法律监督 推行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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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犯罪疑难问题探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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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2期100-102,共3页
交通肇事犯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犯罪的一个量刑情节 ,而非定罪情节。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定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我国刑法尚未确定过失... 交通肇事犯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犯罪的一个量刑情节 ,而非定罪情节。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定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我国刑法尚未确定过失共同犯罪的情况下 ,不宜认定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犯罪 自然人主体 逃逸 过失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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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工作中的社区建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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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4期96-98,共3页
农村社区是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主阵地。但是在目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诸如工作规划不系统、公共空间建设不足、对村民的宣传组织不够、平安社区建设滞后等问题,导致农村社区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应当切... 农村社区是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主阵地。但是在目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诸如工作规划不系统、公共空间建设不足、对村民的宣传组织不够、平安社区建设滞后等问题,导致农村社区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应当切实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加强农村社区公共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广泛组织村民参与社区建设、加大农村平安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学习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以引导农村社区建设向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方向迈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治安 农村社区 和谐社区 平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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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社区矫正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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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中国市场》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9期94-95,共2页
合理的社区矫正制度是和谐社会的要求1、社区矫正制度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改造罪犯的方法,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具体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 合理的社区矫正制度是和谐社会的要求1、社区矫正制度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改造罪犯的方法,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具体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罪犯 监狱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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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贿赂行为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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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9S期48-49,共2页
一.商业贿赂及其特征 商业贿赂是竞争法上的一个术语,是商业领域的常见现象,也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具体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给付财物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手段,收买、利诱对交易有决定权或决定性影响的人,以获取优于竞争... 一.商业贿赂及其特征 商业贿赂是竞争法上的一个术语,是商业领域的常见现象,也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具体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给付财物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手段,收买、利诱对交易有决定权或决定性影响的人,以获取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贿赂行为 刑法规制 交易过程 商业领域 竞争优势 竞争对手 竞争法 经营者 决定性 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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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截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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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第4期73-77,共5页
空白罪状加堵截条款的立法模式造就了非法经营罪的自生缺陷,从而直接导致为了应对现实需要的司法解释的不断扩张,并最终由那些为追求办案社会效果的实际裁判者予以不断突破。为避免非法经营罪沦为口袋罪的命运,最根本的路径是从立法入手... 空白罪状加堵截条款的立法模式造就了非法经营罪的自生缺陷,从而直接导致为了应对现实需要的司法解释的不断扩张,并最终由那些为追求办案社会效果的实际裁判者予以不断突破。为避免非法经营罪沦为口袋罪的命运,最根本的路径是从立法入手,严格界定非法经营罪的边界。现实的有效路径则是,清理现有关于非法经营罪的不合理的司法解释,严格限缩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最直接的路径则应从裁判环节入手,具体办案人员应坚守刑法作为最后防线的理念,反对在裁判中任意扩大非法经营犯罪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口袋罪 扩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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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人大对审判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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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刊)》 2002年第6期110-111,共2页
在我国立法与实践中 ,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均不同于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被确定为独立的审判机关 ,但法院及其组成人员的产生 ,又受制于人大。人大行使对审判的监督的同时 ,既要保障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又要切实起到监督作... 在我国立法与实践中 ,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均不同于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被确定为独立的审判机关 ,但法院及其组成人员的产生 ,又受制于人大。人大行使对审判的监督的同时 ,既要保障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又要切实起到监督作用。但目前在有的地方 ,这种监督要么变成了干涉审判权 ,要么只徒有虚名。因此 ,必须加强监督立法 ,提高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机关 审判独立 中国 人民代表大会 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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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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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专学报)》 2000年第1期68-70,共3页
关键词 民法 物权 善意取得制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中国法律 商品交换 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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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几个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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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红粉 《南都学坛(南阳师专学报)》 1999年第2期73-76,共4页
自从1755 年“经济法”这个概念被首次提出,关于经济法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研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是整个经济法研究的起点,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经济立法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本文就我国经济法的... 自从1755 年“经济法”这个概念被首次提出,关于经济法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研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是整个经济法研究的起点,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经济立法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本文就我国经济法的产生、调整对象、地位及与相关部门法的区别方面谈一些看法。观点是: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于19 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今天已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形成独立的部门法。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日渐确立。它是以“因国家经济调节而引起的经济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它与民法、行政法一样同属我国法律体系内的一部门法,它们之间既有一定联系,但作为不同类型的部门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 中国 调整对象 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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