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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视阈下企业处理保护个人信息合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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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雯誉
顾鑫玥
王钦萌
邓佳豪
回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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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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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区域治理》
2024年第22期0044-00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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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大数据时代下,随着“数据即生产力”时代的来临,个人信息的价值不言而喻。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同时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为个人信息保驾护航。由于个人信息被赋予了新的商业价值,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积极应对这一问题,合规研究成为企业应对侵犯个人信息法律风险的重要方式。从个人信息保护视角下的企业合规出发,为解决现存问题,从企业事前预防的角度,通过构建企业合规机制,落实告知同意原则,实施个人信息等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池和完善删除个人信息机制和程序,以达到降低法律风险并保护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的主要目的,同时助力国家数据安全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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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企业合规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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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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