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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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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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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7年第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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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适应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了调动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对其出售国有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再按比例上交财政,也不上交其他部门,全部留归售房单位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是国有资产,各单位都要严格管理。 二、留归单位使用的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所属的直管住房出售收入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住房建设、住房维修等支出。 三、出售国有住房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收入专户”,其利息收入也要纳入专户,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的管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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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房出售
住房制度改革
收入管理
住房建设
国有资产流失
单位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人民政府
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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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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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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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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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6年第10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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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成败,要进一步全面推进。 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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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管理
管理中心
房委会
领导小组
受托银行
归集
个人住房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使用计划
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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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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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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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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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6年第10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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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适应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了调动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对其出售国有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再按比例上交财政,也不上交其他部门,全部留归售房单位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是国有资产,各单位都要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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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房出售
国有
收入管理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建设
单位使用
住房基金
房委会
使用计划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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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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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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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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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1997年第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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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房出售
收入管理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建设
国有企业
单位使用
使用计划
国有资产流失
住房公积金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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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3.31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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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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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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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1997年第1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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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管理
管理中心
房委会
个人住房
领导小组
受托银行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公积金制度
贷款利率
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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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3.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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