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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进口货品实行三项新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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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编 《贵州农机化》 1999年第4期47-47,共1页
越南财政部拟对进口货品实行三项新税制,即反倾销税、平衡税及报复性关税。 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象是出口到越南的倾销货品;平衡税的征收对象是获得出口国政府补贴,致使产品价位极低,因而威胁到越南相关产业发展的贷品。
关键词 新税制 报复性关税 反倾销税 越南 征收对象 平衡税 相关产业 政府补贴 出口国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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