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中央人民政府收回西藏地方非法外交权 被引量:1
1
作者 徐万发 夏广珍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2期19-23,153,共6页
外交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在近代帝国主义的唆使下,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成立的非法"外交局",直接损害了中国的外交主权。《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中央人民政府收回西藏地方外交权势在必行。为此,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慎重稳妥的办... 外交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在近代帝国主义的唆使下,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成立的非法"外交局",直接损害了中国的外交主权。《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中央人民政府收回西藏地方外交权势在必行。为此,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慎重稳妥的办法,分步骤收回西藏地方外交权,在取消了西藏非法外交机构的同时又争取了其工作人员,这是毛泽东思想在西藏工作中成功实践。中央人民政府收回西藏地方非法外交权,既是维护和执行《十七条协议》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的重大胜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藏和平解放 中央人民政府 西藏地方非法外交权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