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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基于手机微信APP的结核病管理系统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评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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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剑峰 陈文杰 +4 位作者 刘志东 陈浩 李晓芬 尹庆庆 姚卓城 《结核与肺部疾病杂志》 2023年第6期468-474,共7页
目的:评价惠州市基于手机微信APP的结核病管理系统(简称“微督导”)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方法:采用前瞻性研究方法,纳入惠州市2021年1—12月新发现并登记的1714例符合入组标准的药物敏感肺结核患者,根据患者自愿原则,将其纳入微督导管理... 目的:评价惠州市基于手机微信APP的结核病管理系统(简称“微督导”)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方法:采用前瞻性研究方法,纳入惠州市2021年1—12月新发现并登记的1714例符合入组标准的药物敏感肺结核患者,根据患者自愿原则,将其纳入微督导管理组(764例)和常规督导模式管理组(950例)。再按照随机数字表法从两类患者中分别选取观察组(采用微督导方式管理)和对照组(采用常规督导方式管理)各500例,观察并分析两组患者治疗期间接受访视与宣传教育情况,以及治疗依从性(漏服药和复查)、治疗成功和耐药发生情况。结果:观察组接受医务人员访视率[92.60%(463/500)]、宣传教育接受率[97.80%(489/500)]和成功治疗率[97.40%(487/500)]均高于对照组[84.20%(421/500)、85.80%(429/500)和85.20%(426/50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17.202、47.824、46.846,P值均=0.000);脱组率[2.60%(13/500)]、漏服药率[15.81%(77/487)]、耐药发生率[0.40%(2/500)]均低于对照组[14.80%(74/500)、30.98%(132/426)、3.00%(15/50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46.846,P=0.000;χ^(2)=29.644,P=0.000;χ^(2)=10.113,P=0.001);观察组患者第2、5、6个月末查痰率[97.59%(486/498)、97.12%(473/487)、90.96%(443/487)]和第6个月末胸部X线检查率[93.02%(453/487)]均高于对照组[84.88%(421/496)、86.08%(371/431)、78.40%(334/426)、80.98%(345/426)],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50.275、37.646、28.283、29.883,P值均=0.000)。结论:微督导管理模式可有效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成功治疗率,并降低耐药发生率,值得推广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核 手机微信 管理 依从性 访视 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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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手机微信的结核病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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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剑峰 陈文杰 +4 位作者 刘志东 陈浩 李晓芬 尹庆庆 姚卓城 《结核与肺部疾病杂志》 2023年第6期457-462,共6页
目的:探讨手机微信的结核病管理系统(简称“微督导”)在惠州市全面推广后的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搜集2021年1—12月惠州市微督导推广地区登记的结核病患者的资料,包括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特征的人群使用... 目的:探讨手机微信的结核病管理系统(简称“微督导”)在惠州市全面推广后的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搜集2021年1—12月惠州市微督导推广地区登记的结核病患者的资料,包括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特征的人群使用微督导的病案数据,分析结核病患者微督导的使用情况。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结核病患者使用微督导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2021年惠州市微督导推广地区共登记结核病患者1714例,纳入微督导管理的患者764例,微督导使用率为44.57%。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地区为惠东县(OR=1.532,95%CI:1.154~2.035)、龙门县(OR=1.654,95%CI:1.165~2.347)、仲恺区(OR=3.157,95%CI:1.263~7.896),职业为农民(OR=1.541,95%CI:1.198~1.982),患者来源为因症就诊(OR=1.308,95%CI:1.016~1.684)的患者微督导使用率较高。结论:微督导在惠州市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推广性,特别适宜在惠东县、龙门县、仲恺区、农民、因症就诊患者中推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核 计算机通信网络 因素分析 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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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惠州市企业噪声危害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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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卓城 叶春嫦 +2 位作者 游春年 刘嘉勇 陈立森 《职业与健康》 CAS 2024年第1期24-31,36,共9页
目的 调查2020年惠州市工作场所噪声危害分布现状,为预防控制职业噪声危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收集2020年惠州市7个县区的5 407家企业工作场所噪声危害现状资料,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受调查的5 407家... 目的 调查2020年惠州市工作场所噪声危害分布现状,为预防控制职业噪声危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收集2020年惠州市7个县区的5 407家企业工作场所噪声危害现状资料,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受调查的5 407家企业中,工作场所噪声超标企业数为761家,超标率为14.07%;岗位噪声超标率为16.88%(2 694/15 963),场所噪声超标率为18.84%(1 944/10 316);噪声危害接触人数共计117 351人,接触率为23.58%(117 351/497 691),职业病危害申报率为17.66%(955/5 407);接噪人员噪声健康检查率为69.16%(81 159/117 351),噪声健康检查异常率为1.01%(817/81 159);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率为55.41%(2 996/5 407),管理人员培训率为28.50%(1 541/5 407),接害人员培训率为60.40%(112 605/186 443)。综合噪声超标情况、噪声接触与申报情况、接噪人群监护情况、职业健康培训4个维度权重评分结果评价噪声危害,县区分布以惠阳区最为严重(59分),经济类型分布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严重(74分),企业规模分布以微型企业最为严重(34分),行业类型分布以电热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最为严重(26分)。结论 惠州市各类型企业噪声危害现状存在差异,惠阳区、有限责任公司、微型企业、电热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应是今后噪声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作场所 噪声危害 现状调查 评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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