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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之证据属性研究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旭升
姜晓彻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8年第3期54-62,共9页
基本法律层面,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始规定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细化规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启动主体...
基本法律层面,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始规定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细化规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启动主体、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有力增强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但遗憾的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一直未有明晰规定,理论与实务界亦未形成统一认识。从法律规定和证据属性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具备证据属性,其经质证认证后可作为证据使用,以为法官裁判量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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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
证据属性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之证据属性研究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旭升
姜晓彻
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8年第3期54-62,共9页
文摘
基本法律层面,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始规定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细化规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启动主体、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有力增强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但遗憾的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一直未有明晰规定,理论与实务界亦未形成统一认识。从法律规定和证据属性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具备证据属性,其经质证认证后可作为证据使用,以为法官裁判量刑提供依据。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
证据属性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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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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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之证据属性研究
王旭升
姜晓彻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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