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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业企业应实行百元毛利工资含量分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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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姬怀国
毛贻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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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响水县商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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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9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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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在仍有不少商业零售企业对职工实行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分配法。这种分配办法虽然简便易行,在扩大商品销售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多渠道进货、多形式销货、进销价格逐步放开的情况下,这种办法会使职工忽视对商品价格的正确选择,不关心毛利率的高低,甚至出现按进价销售的现象,形成人人拚命追求销售额,而忽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使企业的职工工资增长与利润增长不同步,甚至会出现反向增长。为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笔者认为应改“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分配”为“百元毛利工资含量分配”。其具体办法是:第一步,按各柜组的计划销售额与计划毛利率计算出柜组的计划毛利额。第二步,用柜组职工年(或季、月)工资总额除以各自的年(或季、月)计划毛利额,得出各柜组年(或季、月)百元毛利工资含量。第三步,月末,按柜组实际完成的毛利额乘以该柜组的百元毛利含量工资,得出各柜组当月应分配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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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配法
商业企业
利率计算
企业经济效益
商品销售
商品价格
分配办法
促进作用
费用定额
经营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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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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