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完善我国预付费交易法律规制的思考 被引量:5
1
作者 胡家强 孙骥韬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95-101,共7页
预付费交易具有费用的预先支付性、交易存续的时限性以及交易风险的单方面性等五大特点。预付费交易的法律性质应属消费服务类合同,在现实中主要存在霸王条款众多、具体消费时受限、服务与商品质量不符预定标准、预付资金得不到应有保... 预付费交易具有费用的预先支付性、交易存续的时限性以及交易风险的单方面性等五大特点。预付费交易的法律性质应属消费服务类合同,在现实中主要存在霸王条款众多、具体消费时受限、服务与商品质量不符预定标准、预付资金得不到应有保障等七大法律问题。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层级较低,且规定不够合理,为此,有必要吸收部分省市的成功经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七项经营者的经营义务,补充消费者应享有的四项权利;在《合同法》分则中增加消费服务合同的类型,并对预付费交易合同做出四项特别规定。同时制定《预付费交易管理条例》,在经营者市场准入、登记与申报、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预付款使用与监管、风险救济基金、监管主体、示范合同文本、行业自律、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付费 不规范现象 法律规制
下载PDF
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商业预付费交易制度:共赢模式与风险防范 被引量:4
2
作者 胡家强 孙骥韬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80-83,共4页
商业预付费交易制度是在信用经济模式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消费制度,在理想的运行状态下可以实现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利益共赢,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因受市场的风险性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预付... 商业预付费交易制度是在信用经济模式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消费制度,在理想的运行状态下可以实现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利益共赢,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因受市场的风险性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预付费交易的发展并不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健康有序。由于商业预付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涉及市场交易双方: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问题,法律欲对此作出规范就必须考虑市场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及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等问题。基于此,本文引入法经济学的视角。通过对于商业预付费制度信息失灵及运行风险等因素的分析,提出引入第三方风险控制机制,并采取信赖激励及高效救济措施等一系列举措来促进商业预付费制度的良性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预付费 经济分析 风险规避 信息失灵 法律规制
下载PDF
论遗嘱制度在《民法典·继承编》中的体系定位 被引量:4
3
作者 孙骥韬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96-105,共10页
我国《继承法》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后的体系安排,不但有悖于民事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基本原则,而且有碍于遗嘱制度的功能发挥,需予以矫正。从历史视角考察,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前,符合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立法形式逻辑,亦体... 我国《继承法》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后的体系安排,不但有悖于民事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基本原则,而且有碍于遗嘱制度的功能发挥,需予以矫正。从历史视角考察,将遗嘱制度置于法定继承之前,符合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立法形式逻辑,亦体现了进步思维与价值导向。从法律性质角度分析,将法定继承置于遗嘱制度之后,契合法定继承“补足性”的制度特征。在制度价值方面,首先,遗嘱制度更体现了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尊重,实践并发展着意思自治原则,从而深化了继承制度的整体内涵;其次,遗嘱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既体现对私权神圣的完整贯彻,又使国家干预保持谦抑,保障并激励了公民对私有财产的自主决定权;再次,遗嘱制度更契合新兴财产权利的性质与特点,包容了日益多元的财产结构;最后,遗嘱制度更呼应中国家庭变迁的新情况,包括家庭收支格局改变、家庭结构多样化、个人主体性发展、民众风险意识增强等诸多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 体系定位
下载PDF
论后位继承之法理构造及制度功能 被引量:5
4
作者 孙骥韬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9年第6期112-120,208,共10页
后位继承制度,主要依托于后位继承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则而实现。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后位继承遗嘱可视为具有关联性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后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则构成一项期待权,具有独立的权利机能。就制度功能而言,后位继承在保障被继... 后位继承制度,主要依托于后位继承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则而实现。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后位继承遗嘱可视为具有关联性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后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则构成一项期待权,具有独立的权利机能。就制度功能而言,后位继承在保障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灵活进行遗产处理与利用,维持家庭财产代际传承,应对高龄化社会赡养需求等诸多方面,均能达致各方继承利益的相对平衡与妥善安排,且能够与《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制度相衔接。确立后位继承制度,合乎法理,顺乎民意,不失为一种回应家庭继承需求、丰富继承法律制度供给的新路径与新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位继承 法律效力 期待权 制度功能 居住权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