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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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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海锋
宋哲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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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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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9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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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2年《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概念及相关的内容,将未成年人的案外因素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当中,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主观动机、成长环境、帮教条件等因素,充分体现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进步。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对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尚显简单、粗疏,仅仅规定了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必要性等,并未明确其属性定位及具体适用规则。如果不进一步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则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产生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正确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对司法适用和功能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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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报告
法律属性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
少年司法制度
主观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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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69.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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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型互联网金融犯罪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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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伟忠
宋哲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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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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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8年第10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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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的依存度越来越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随之“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具体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投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七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犯罪的观念已经从传统的“银行犯罪”阶段,经由“行业犯罪”阶段,转变为“金融领域犯罪”阶段,即金融犯罪是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本文以厂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办案情况为参考,浅议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新特点、原因分析、办案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整治金融秩序,提高人们风险防范意识,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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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技术
金融犯罪
实证研究
金融领域犯罪
信息通信技术
信息中介服务
风险防范意识
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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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623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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