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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错事的权利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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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不忧 《法律与伦理》 2019年第2期29-37,共9页
做错事的权利存在的理由可以分为概念上的和价值上的。在概念上,由于在道德上是错的并不必然意味着此事是可以被批评的,因此即使某事是错的,某人仍然可能拥有做此事的权利。在价值上,自治意味着人们拥有足够的选择自由,而做错事的权利... 做错事的权利存在的理由可以分为概念上的和价值上的。在概念上,由于在道德上是错的并不必然意味着此事是可以被批评的,因此即使某事是错的,某人仍然可能拥有做此事的权利。在价值上,自治意味着人们拥有足够的选择自由,而做错事的权利在某些条件下是足够的选择自由的必要组成部分。做有道德的人同样要求人们可以去做错事,否则人们便不是主动地选择成为有道德的人。道德领域的自治意味着人们需要进行道德反思,而道德反思要求人们能够做出与一般的道德不一致的道德判断,因此做错事的权利还是对权利的一种主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 道德权利 道德错误 自治 道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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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摩尔:为经验科学进入规范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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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不忧 《研究生法学》 2017年第2期1-7,共7页
摩尔的"未决问题"论证(open-question argument)向经验科学进入规范提出了语义学难题,不过,现今这个论证由于饱受批评而近乎无效。安德鲁·阿尔曼(Altman Andrew)认为在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中存在另一个版本的论证方式,... 摩尔的"未决问题"论证(open-question argument)向经验科学进入规范提出了语义学难题,不过,现今这个论证由于饱受批评而近乎无效。安德鲁·阿尔曼(Altman Andrew)认为在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中存在另一个版本的论证方式,即"自我断定"论证(self-predication argument)。"自我断定"论证本身也无法避免循环论证的批评,不过它和"未决问题"论证一样,都展示了我们对"好"的语言直觉。这种语言直觉——"好"的虚拟语气符号用法——使得它无法和经验科学的陈述相等同。但这种用法是在语言体系中的必要用法,它保证了规范体系更新的可能:试图将"好"和某种经验陈述等同的做法,将会取消"好"的这一虚拟语气符号用法,进而使得语言体系的更新无法进行。所以,"好"和经验陈述在语义上的不等同,是语言体系的固有要求,而非所谓的"困难"。将"好"和经验陈述进行等同,并不是使用经验科学研究规范的支持者们的真实主张,而是这种研究方法的反对者们的一种误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决问题”论证 “自我断定”论证 道德孪生地球思想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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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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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不忧 《法律方法》 2023年第4期161-178,共18页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是关于法教义学研究的合法性基础之争议,也就是关于“司法裁判是否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的争议。在社科法学所采用的因果关系视角中,司法裁判只不过是裁判的原因导致裁判的结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存...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是关于法教义学研究的合法性基础之争议,也就是关于“司法裁判是否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的争议。在社科法学所采用的因果关系视角中,司法裁判只不过是裁判的原因导致裁判的结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司法裁判也不是在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然而,在法教义学所采用的规范视角中,司法裁判是法官基于理由作出裁判的过程,法官所负有的依法裁判的义务要求法官必须诉诸法律上的理由来做出裁判,因此司法裁判必然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不同的视角对司法实践给出了不同的描述。但是,这两个视角并非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平行的,它们可以应用到同一对象上而不发生矛盾。所以,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虽然对司法实践给出了不同的描述,但是它们并不真正相互冲突,“司法裁判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并没有受到真正的挑战。而因果关系视角和规范视角,这两个平行的视角来自事实与价值的两分。同时,由于对事实与价值的两分缺乏关注,在这场争议中产生了“法教义学是社科法学的简写”和“法教义学在司法裁判中只具有事后包装功能”这两种误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司法裁判 事实与价值的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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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沃金批评外在道德怀疑论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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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不忧 《人大法律评论》 2021年第2期68-85,共18页
是否存在正确答案,这对于道德和法律领域来说都是难题。外在道德怀疑论认为所有的道德主张都是错的。德沃金基于休谟原则和自相矛盾这两个理由批评外在道德怀疑论。但是他对于这两个理由都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明。德沃金认为,休谟原则是明... 是否存在正确答案,这对于道德和法律领域来说都是难题。外在道德怀疑论认为所有的道德主张都是错的。德沃金基于休谟原则和自相矛盾这两个理由批评外在道德怀疑论。但是他对于这两个理由都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明。德沃金认为,休谟原则是明显成立的,因此并没有试图证明休谟原则。德沃金提出了对道德领域的一个定义,以此来说明外在道德怀疑论的主张仍然属于道德主张,因此它是自相矛盾的。但是,一方面我们可以提出其他关于道德领域的定义来说明外在道德怀疑论不属于道德主张,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定义来说明外在道德怀疑论主张属于道德主张的做法有循环论证的嫌疑。本文试图对休谟原则和自相矛盾这两个批评外在道德怀疑论的理由提出更充分的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纳德·德沃金 休谟原则 外在道德怀疑论 元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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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质法治辩护——对陈景辉教授批评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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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不忧 《法大研究生》 2019年第2期48-61,共14页
法治的观念可以区分为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实质法治的观念由于法治作为一种理想的性质具有初步的理论优势,而陈景辉教授在其《法治必然承诺特定价值吗?》一文中对实质法治的观念提出了两个重要的反对意见:第一个反对意见分为两部分,第... 法治的观念可以区分为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实质法治的观念由于法治作为一种理想的性质具有初步的理论优势,而陈景辉教授在其《法治必然承诺特定价值吗?》一文中对实质法治的观念提出了两个重要的反对意见:第一个反对意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认为实质法治的观念会使得法治的重要性被实质价值吸收,第二部分认为法治将沦为一种工具,因此将会使得法治的观念变得不重要。第一部分由于具有循环论证的特征而无效,第二部分则是忽略了当法治成为一种工具的时候法治自身独立的重要性仍然存在,因此该论证同样无效。第二个反对意见认为实质法治的观念面临着内在的两难。然而这个两难并不是法律的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的冲突,而是法治这一价值与其他价值的冲突,因此该论证与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之间的理论争论没有实质的联系因此无效。所以,陈景辉教授对实质法治的观念的批评没有达到其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实质法治 形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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