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三级倒立摆的加权变量模糊神经网络控制 被引量:2
1
作者 姚凌虹 尹鑫鹏 张重阳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2008年第11期7-10,78,共5页
为了提高三级倒立摆系统控制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在设计Mamdani型模糊推理规则控制器控制倒立摆系统稳定的基础上,设计了一种更有效率的基于Sugeno型模糊推理规则的模糊神经网络控制器。该控制器使用BP神经网络和最小二乘法的混合算法... 为了提高三级倒立摆系统控制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在设计Mamdani型模糊推理规则控制器控制倒立摆系统稳定的基础上,设计了一种更有效率的基于Sugeno型模糊推理规则的模糊神经网络控制器。该控制器使用BP神经网络和最小二乘法的混合算法进行参数训练,能够准确归纳输入输出量的模糊隶属度函数和模糊逻辑规则。通过与Mamdani型控制器的仿真对比,表明该Sugeno型模糊神经网络控制器对三级倒立摆系统的控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快速性,以及较高的控制精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级倒立摆 模糊控制 模糊神经网络控制
下载PDF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2
作者 陈杰 尹鑫鹏 +1 位作者 蒋英静 杨鹏 《市场周刊·理论版》 2019年第90期44-49,共6页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占据重要地位,通过向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看齐,借鉴兄弟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四川具体实际情况,调查研究制定四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占据重要地位,通过向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看齐,借鉴兄弟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四川具体实际情况,调查研究制定四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及运用,同时为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 评价指标体系 层次分析法 立法建议
下载PDF
债券虚假陈述中证券服务机构民事责任厘定 被引量:2
3
作者 尹鑫鹏 《中财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53-72,共20页
基于《证券法》第16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规则,区分过错以划分连带责任范围已成为公司债券市场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流裁判思路。但学界认为单一的连带责任类型不仅过于粗放和严格,还不符合证券服务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 基于《证券法》第16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规则,区分过错以划分连带责任范围已成为公司债券市场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流裁判思路。但学界认为单一的连带责任类型不仅过于粗放和严格,还不符合证券服务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地位。究其根本,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行为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多数人侵权。公司债券市场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责任应基于充分救济投资者损失的理念,在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类型与因果关系因素的基础上,突破单一连带责任类型的桎梏,在证券服务机构违反勤勉尽责义务出具不实报告造成投资者损失时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限缩为概括的补充责任,达致过责相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服务机构 虚假陈述 多数人侵权 补充责任
原文传递
金融监管规章影响合同效力的公序良俗通道研究 被引量:15
4
作者 杜一华 尹鑫鹏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18-135,共18页
合同作为"私人自治"的产物,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交易机制安排,我国在立法上始终严守致使合同无效的规范等级,可是近年来司法实践并未严格遵循这一法律逻辑,出现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四项为转介条款来认定违反行政规章的合同... 合同作为"私人自治"的产物,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交易机制安排,我国在立法上始终严守致使合同无效的规范等级,可是近年来司法实践并未严格遵循这一法律逻辑,出现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四项为转介条款来认定违反行政规章的合同无效的案例,此情形主要集中于金融商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九民纪要"明确肯定了这一裁判导向。随着《民法总则》实施和《民法典》颁布,《合同法》第52条第四项被整合吸收,在包括合同在内的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中,"公序良俗"替代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述。聚焦于金融监管规章与金融商事合同领域,在肯定"公序良俗"作为金融监管规章影响合同效力的司法通道的基础上,厘清"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试图将金融商事领域的公序良俗类型化,并提出关于其适用的相关思考,以保障《民法典》和"九民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规章 合同效力 公序良俗 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通道
原文传递
金融监管规章影响合同效力的公序良俗通道研究
5
作者 杜一华 尹鑫鹏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1年第1期167-168,共2页
合同作为“私人自治”的产物,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交易机制安排。随着《民法总则》实施和《民法典》的颁布,包括合同在内的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判定,“公序良俗”已经取代《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合同作为“私人自治”的产物,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交易机制安排。随着《民法总则》实施和《民法典》的颁布,包括合同在内的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判定,“公序良俗”已经取代《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表述。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对金融商事领域司法实践的上述做法持肯定的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序良俗 《民法典》 《民法总则》 私人自治 社会公德 社会公共利益 金融监管 商事领域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