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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呼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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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娟 崔朝蓬 《河北企业》 2001年第7期21-22,共2页
“九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迅猛,就业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劳动力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劳动力流动频率明显加快,市场规则和秩序初步确立。然而,我国劳动力市场从无形到有形,逐渐形成规模,才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市场发育还很不完... “九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迅猛,就业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劳动力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劳动力流动频率明显加快,市场规则和秩序初步确立。然而,我国劳动力市场从无形到有形,逐渐形成规模,才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市场自身要求还比,都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就业压力会更大,培育劳动力市场的任务会更重,因此,规范劳动力市场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应该说,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的问题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然而,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根据笔者在劳动者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十余年来所掌握的情况和各种媒体的披露,我认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这在一些民营和个体企业表现较为突出。有的百般借口克扣工人工资,有的在工人发薪日躲得无影无踪,使劳动者合理的工资报酬得不到保障,二是以欺诈手段进行劳动中介,骗取求职者钱财。一些私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或未经劳动部门许可非法设立的劳动中介机构,乘劳动力市场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较多,求职心切之机,设下诱饵,骗取钱财。三是非法拘禁劳动者,这类情况往往和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有关,为掩人耳目,雇主把工人完全封闭起来,逼迫工人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为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四是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时间的工资报酬,有些雇主(单位或个人)在招聘人员时虽然承诺的待遇优厚,但实际并不完全兑现,尤其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而应获得的工值,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类情况在独资、合资、私营及个体企业多有发生,而工人往往怕失去工作而忍气吞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劳动力市场 市场管理 市场建设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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