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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 被引量:3
1
作者 崔蕴涛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1期86-89,共4页
法律关系客体应承载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并体现主体的角色特性。我国通说认为,民诉法律关系客体指案件事实、实体权利请求(实体法律关系)。但案件事实、实体权利请求根本无法承担客体的功能。从程序思维出发,正是诉讼行为承载了主体的诉讼... 法律关系客体应承载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并体现主体的角色特性。我国通说认为,民诉法律关系客体指案件事实、实体权利请求(实体法律关系)。但案件事实、实体权利请求根本无法承担客体的功能。从程序思维出发,正是诉讼行为承载了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体现了主体的程序角色特性。因此,民诉法律关系客体应是主体的诉讼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法律关系 客体 诉讼行为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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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动与职权主义——以民事诉讼为中心 被引量:7
2
作者 江伟 崔蕴涛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00-103,共4页
司法能动不仅存在于作出实体判决层面,其在诉讼程序领域同样也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因为完整的司法权从来都应当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将法官的程序性职权排除在司法权之外是对司法权的不当切割。程序性司法能动在我国现阶段有着强烈的... 司法能动不仅存在于作出实体判决层面,其在诉讼程序领域同样也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因为完整的司法权从来都应当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将法官的程序性职权排除在司法权之外是对司法权的不当切割。程序性司法能动在我国现阶段有着强烈的现实需要,其重要表现形式是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而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又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指标。在民事诉讼领域,司法能动与职权主义相辅相成,职权主义为司法能动提供了其运行所需的制度空间,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彰显司法能动理念的过程;司法能动的提出为职权主义的回归提供了契机,其有效运行是职权主义得以发挥实效的关键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能动 职权主义 诉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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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救济与再审事由设置 被引量:2
3
作者 江伟 崔蕴涛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86-89,65,共5页
程序救济充分是再审制度存在之基本前提。程序救济充分基本标准是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能够在正常审级内予以解决。我国再审事由范围过宽的根本症结在于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无法在两审终审制下予以纠正。第三审上诉是未来根本解决... 程序救济充分是再审制度存在之基本前提。程序救济充分基本标准是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能够在正常审级内予以解决。我国再审事由范围过宽的根本症结在于可以即时发现的裁判瑕疵无法在两审终审制下予以纠正。第三审上诉是未来根本解决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救济 再审事由 裁判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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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诉制度和理论的深层次分析 被引量:1
4
作者 崔蕴涛 《长治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10-15,共6页
文章分析了我国法学界忽视的两个问题:反诉的构成要件和反诉管辖,并认为在此前提下,反诉应以关联性为构成要件。而关联性与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事实与证据以及攻击和防御方法有牵连。最后,鉴于强制反诉有诸多缺陷,我国至少目前不能... 文章分析了我国法学界忽视的两个问题:反诉的构成要件和反诉管辖,并认为在此前提下,反诉应以关联性为构成要件。而关联性与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事实与证据以及攻击和防御方法有牵连。最后,鉴于强制反诉有诸多缺陷,我国至少目前不能引入该项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诉 条件 关联性 强制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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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再审程序中的地位
5
作者 崔蕴涛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3年第12期104-107,共4页
1991年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情形下拥有再审抗诉权 ,以监督法院判决是否符合实体正义 ,该规定的确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理念的更新 ,人民检察院拥有再审抗诉权已与现行社会体制... 1991年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情形下拥有再审抗诉权 ,以监督法院判决是否符合实体正义 ,该规定的确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理念的更新 ,人民检察院拥有再审抗诉权已与现行社会体制尤其是市场经济产生了较大裂痕。为此 ,有必要改造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的地位。鉴于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程序的权利配置易与当事人诉权发生较大摩擦 ,因此应彻底取消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民事诉讼法 再审 地位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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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
6
作者 崔蕴涛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1期3-6,共4页
在理论上 ,由于与法官承担的功能与角色差异很大 ,检察官不宜独立 ,故我国司法独立主体应仅限于法院及法官。同时 ,为尊重司法的科学特性 ,法官依法裁判仅服从宪法及法律 ,不受政党、国家机关及个人 (包括法官自己 )干涉。不过由于历史... 在理论上 ,由于与法官承担的功能与角色差异很大 ,检察官不宜独立 ,故我国司法独立主体应仅限于法院及法官。同时 ,为尊重司法的科学特性 ,法官依法裁判仅服从宪法及法律 ,不受政党、国家机关及个人 (包括法官自己 )干涉。不过由于历史及现实的种种原因 ,我国目前司法中充满了政治及行政化色彩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独立 法官独立 检察官 法院管理 裁判权 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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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级别管辖之重心选择
7
作者 崔蕴涛 《理论界》 2011年第1期60-63,共4页
大陆法系各国事物管辖的重心普遍设定在高级别初审法院。而我国将基层人民法院定位为级别管辖的重心。这一设置产生了一系列弊端。应当对级别管辖重心进行适当调整,即将重心向中级人民法院适度倾斜。为此,应对现有级别管辖标准进行适当... 大陆法系各国事物管辖的重心普遍设定在高级别初审法院。而我国将基层人民法院定位为级别管辖的重心。这一设置产生了一系列弊端。应当对级别管辖重心进行适当调整,即将重心向中级人民法院适度倾斜。为此,应对现有级别管辖标准进行适当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级别管辖重心 审级制度 级别管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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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回顾与展望 被引量:2
8
作者 江伟 崔蕴涛 《朝阳法律评论》 2009年第2期27-36,共1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事诉讼法学全面借鉴苏联法学。十年动乱期间,刚起步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被迫中止。改革开放初期,民事诉讼法试行法颁布。这期间的学术研究以注释法学为主。1991年,现行立法颁布。到本世纪初,民事诉讼法学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事诉讼法学全面借鉴苏联法学。十年动乱期间,刚起步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被迫中止。改革开放初期,民事诉讼法试行法颁布。这期间的学术研究以注释法学为主。1991年,现行立法颁布。到本世纪初,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基本得以转型重构。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些许不足。而展望未来,民事诉讼法学必将在新时期里取得更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 回顾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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