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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物权效力
被引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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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跃林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第6期75-77,133,共4页
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变动物权的效力,无需适用《物权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约定财产制并无实质区别,同样属于婚姻自治的范畴,也应当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导致的物权登记状态与权属不一致,可借由不动产善意取得...
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变动物权的效力,无需适用《物权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约定财产制并无实质区别,同样属于婚姻自治的范畴,也应当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导致的物权登记状态与权属不一致,可借由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对第三人进行保护。债权人对登记簿并没有值得保护的利益,不能主张对登记簿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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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夫妻财产制
离婚协议
登记簿
权利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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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物权效力
被引量:
1
1
作者
左跃林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第6期75-77,133,共4页
文摘
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变动物权的效力,无需适用《物权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约定财产制并无实质区别,同样属于婚姻自治的范畴,也应当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导致的物权登记状态与权属不一致,可借由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对第三人进行保护。债权人对登记簿并没有值得保护的利益,不能主张对登记簿的信赖。
关键词
夫妻财产制
离婚协议
登记簿
权利推定
Keywords
matrimonial property agreement
divorce settlement agreement
register
presumption of rights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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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物权效力
左跃林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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