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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认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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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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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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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41-4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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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地规定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独立的证据形式,肯定了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能力和法律地位,然而并未对其认定规则作出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在认定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对于电子数据的认定,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证据审查认定的一般性规定,同时也应当针对电子数据的独特性作出特殊性规定,肯定CA认证、EDI中心、DRM、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新型收集手段的合法性、变更对其原件的要求、肯定单一电子数据的证明力、明确数个电子数据证明同一事实时各电子数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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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数据
证据
证据能力
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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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credibility
probative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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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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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义务帮工法律性质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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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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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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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经济》
2014年第12期29-29,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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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义务帮工是一种自然人之间自愿、无偿地提供与接受劳务而形成的法律行为。由于义务帮工在基础合同关系、约束力、职务行为的界定与立法目的等方面与个人用工存在较大差异,具有法律行为属性而区别于无因管理,因此无法被现有法律制度所囊括而具有独特的法律性质,我国应当将其确立为独立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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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义务帮工
个人用工
无因管理
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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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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