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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保全制度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的适用——基于全国47例典型行为保全案例实证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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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怀学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9年第4期83-92,共10页
随着互联网的纵深发展,从社交媒体、在线娱乐、新闻门户等内容产业,到数据网络、电子商务、搜索引擎、应用商店、输入法等工具应用,各互联网细分领域竞争都异常激烈,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内容产业成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频发的新领域,数... 随着互联网的纵深发展,从社交媒体、在线娱乐、新闻门户等内容产业,到数据网络、电子商务、搜索引擎、应用商店、输入法等工具应用,各互联网细分领域竞争都异常激烈,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内容产业成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频发的新领域,数据不正当竞争大量爆发,流量入口是手机厂商的必争之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充分考虑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实际,明确"难以弥补的损害"标准,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其出台更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中行为保全制度的适用。通过对近六年全国典型行为保全案例实证分析发现,预计未来两年将会迎来行为保全案例爆发的高峰,互联网产业涉及行为保全案例最多,互联网竞争模式演化导致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行为保全比例持续增高。未来,建议行为保全司法解释修改完善时扩大对数字内容产业的适用范围,统一"胜诉可能性"标准,有效衔接诉前行为保全与诉中行为保全,提高互联网产业的司法保护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保全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内容产业 数据竞争 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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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不正当竞争的演进与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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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迎春 廖怀学 《竞争政策研究》 2021年第2期85-98,共14页
数据能为市场主体带来显著竞争优势并驱动发展。当前,数据竞争日益激烈,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呈爆发之势,以数据不当获取、不当使用以及数据质量瑕疵等不正当竞争类型为主。在数据竞争相关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主要通过个案明确... 数据能为市场主体带来显著竞争优势并驱动发展。当前,数据竞争日益激烈,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呈爆发之势,以数据不当获取、不当使用以及数据质量瑕疵等不正当竞争类型为主。在数据竞争相关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主要通过个案明确数据竞争规则。在认定数据不正当竞争时,应从更宏观的角度理解数据竞争关系,应赋予对数据收集整理付出诚实劳动的竞争者数据竞争性权益,数据的获取和使用应获得授权许可并且不能对其他竞争者的产品形成实质性替代。为有效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可以借鉴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专条”中增加数据不正当竞争类型,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时应保持谦抑性,注重消费者利益保护,积极适用行为保全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不正当竞争 数据质量 竞争性权益 实质性替代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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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程序的新发展——评Lenz诉环球唱片公司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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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怀学 王玉璇 《中国版权》 CSSCI 2016年第3期62-64,共3页
"通知-删除"规则本是法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保护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成为权利人滥用的对象。本文通过对于美国"LENZ诉环球唱片公司案"中争议问题的分析,介绍美国"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程序的新发... "通知-删除"规则本是法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保护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成为权利人滥用的对象。本文通过对于美国"LENZ诉环球唱片公司案"中争议问题的分析,介绍美国"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程序的新发展——要求权利人发出侵权通知前应考虑合理使用。作为对权利人主观意识的要求,其判断应当基于"事实性知晓"而不是"故意漠视"理论。这一要求的明确可以抑制实践中权利人滥用"通知-删除"规则的现象。我国在日后的立法中应吸取国外的有益经验,平衡数字化时代下的各方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 合理使用 主观标准 抑制滥用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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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以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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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怀学 田小军 《工商行政管理》 2018年第6期31-32,共2页
在大数据时代,围绕数据竞争爆发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则被称之为“大数据引发不正当竞争第一案”。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脉脉曾经获得授权,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注册脉脉,同时脉脉可获得微博用户的部... 在大数据时代,围绕数据竞争爆发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则被称之为“大数据引发不正当竞争第一案”。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脉脉曾经获得授权,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注册脉脉,同时脉脉可获得微博用户的部分信息。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后,新浪微博认为脉脉对其实施了四项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平台用户信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案 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浪 用户信息 规制 合作期 授权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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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中的违法广告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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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喆 廖怀学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9期32-33,共2页
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在挑战人类健康防疫能力的同时,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一场大考。战“疫”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与违法市场经营行为也在时刻博弈中。在广告市场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市场监管局及时、高效地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 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在挑战人类健康防疫能力的同时,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一场大考。战“疫”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与违法市场经营行为也在时刻博弈中。在广告市场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市场监管局及时、高效地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通告等文件,表达了新冠疫情期间广告市场监管的决心,明确了监管的原则,并提出了许多操作性很强的监管手段,为广告市场主体合规自律树立了标准,对特殊时期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疫情防控 市场监管 市场主体 监管总局 监管手段 广告经营 通告 广告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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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条款变化趋势及行政执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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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迎春 廖怀学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21期54-55,共2页
2020年6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也是一类... 2020年6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也是一类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保护市场创新和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 公平竞争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 监管总局 无形资产 行政执法 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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