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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适用对象范围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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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凯骏
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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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教务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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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0年第4期11-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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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用以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危险性,为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量刑证据。进入刑事诉讼过程已成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是应当开展社会调查的适用对象,但该类情形与诉讼阶段仍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形有较大差异,为准确判断此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有必要有所区别地对此类主体开展不同的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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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
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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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669.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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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成年犯排除适用从业禁止制度的实证性研究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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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丽
张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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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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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9年第1期39-4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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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明确从业禁止制度适用主体有利于细化、具化从业禁止制度的适用,未成年犯区别于成年罪犯,少年司法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遵循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实行特殊制度,应独辟适合未成年犯特有的犯罪预防机制与路径,对未成年犯适用从业禁止制度不利于少年司法理念和少年司法制度践行,不契合从业禁止制度价值理念,未成年犯主体应当排除适用从业禁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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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犯
从业禁止
排除
实证研究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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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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