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实质预备犯为视角 被引量:1
1
作者 张堂斐 《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7年第3期76-80,共5页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有三种理解,表现为实质违法说、刑事违法说和广义犯罪说,三种解释结论均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及缺陷。立足实质刑法观的立场提出实质预备犯的新立论,通过对实质预备犯的新理解将违法犯罪活动作限缩解释...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有三种理解,表现为实质违法说、刑事违法说和广义犯罪说,三种解释结论均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及缺陷。立足实质刑法观的立场提出实质预备犯的新立论,通过对实质预备犯的新理解将违法犯罪活动作限缩解释下的狭义犯罪说。"狭义"应当全面结合刑法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理解为准预备犯从属性说,"犯罪"理解为具有类型化的行为模式,使得本罪符合实质预备犯的特征,符合入罪机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违法犯罪活动 实质预备犯 狭义犯罪说
下载PDF
论实质解释的实践回归——以单纯购枪行为的罪名认定为例
2
作者 张堂斐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29-35,共7页
刑事立法时代的活跃伴随着实质解释论的兴盛,然而实质解释时常与实务认定格格不入。以单纯购枪行为的司法认定为例,学界与实务部门的迥异观点体现了实质解释结论和司法实践的距离。单纯购枪行为的罪名认定应当对“买卖”进行实质解释,... 刑事立法时代的活跃伴随着实质解释论的兴盛,然而实质解释时常与实务认定格格不入。以单纯购枪行为的司法认定为例,学界与实务部门的迥异观点体现了实质解释结论和司法实践的距离。单纯购枪行为的罪名认定应当对“买卖”进行实质解释,其解释路径为以目的论解释为决定路径,体系解释为协调路径,罪刑相适应原则为审视路径,单纯购枪行为不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寻求实质解释回归实践,应确保实务部门在司法认定中警惕倾向性法感情等不相干因素的干扰,防止实质解释二元化。当下,存在有效有权解释的纯粹价值类术语不宜采用实质解释,应将罪刑相适应原则及《刑法》十三条但书作为连接实质解释与司法认定的法文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解释 实践回归 买卖枪支 司法认定
下载PDF
基于法益保护的认同:“出卖”亲生子女行为的刑法学识别
3
作者 张堂斐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3-17,共5页
通过四组案例分析了"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定性不同,表现为认定为拐卖儿童罪、遗弃罪或者作无罪判决。行为的识别难点在于"出卖目的"的判断,对于主动索要财物或者讨价还价者不能一律认定为拐卖儿童罪,... 通过四组案例分析了"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定性不同,表现为认定为拐卖儿童罪、遗弃罪或者作无罪判决。行为的识别难点在于"出卖目的"的判断,对于主动索要财物或者讨价还价者不能一律认定为拐卖儿童罪,应当立足于两罪所侵害的法益,坚持从客观到主观的判断方法,只有客观上属于出卖行为,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判断具备"出卖目的"这一主观要素的,才可以按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卖亲生子女 识别难点 出卖目的 法益观念
下载PDF
禁止从业之“职业”内涵研究
4
作者 张堂斐 《宿州学院学报》 2016年第7期42-45,共4页
探究禁止从业之"职业"内涵的目的在于完善司法实践中禁止从业的适用,采用思辨的方式,以论理解释与体系解释为方法探究"职业"的刑法学内涵。禁止从业的法律性质属于保安处分,职业的概念与特征应从刑法学意义上阐述... 探究禁止从业之"职业"内涵的目的在于完善司法实践中禁止从业的适用,采用思辨的方式,以论理解释与体系解释为方法探究"职业"的刑法学内涵。禁止从业的法律性质属于保安处分,职业的概念与特征应从刑法学意义上阐述其概念及职业的特定性、劳动性、有益性三个特征,对于职业范围的司法认定应采用犯罪行为与职业的高度关联性及综合考虑犯罪人的各项因素两种方法认定。对"职业"内涵探究得出刑法学意义上的职业是指运用智力、体力、技能、知识从事特定活动,并基于特定活动用以获取报酬或其他利益的社会生活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从业 法律性质 职业 职业范围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