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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数学教学中“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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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守季
吴修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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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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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1995年第3期37-,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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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九年制数学新大纲明确指出,在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简称为“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这是数学教学中的一种主要指导思想,是数学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现代教学论处理师生关系的准则。它的含义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学生是教学过程中认识的主体。现代教学论十分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主张教学过程应是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辩证统一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乃是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条件,主张教学应充分引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赞可夫也主张教会学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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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学教学
教学过程
调动学生
教为主导
学为主体
主体作用
现代教学论
主导作用
教师
新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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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33.6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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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因式分解容易错(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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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守季
于敬芳
韩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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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枣庄市峄城坛山街南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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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数理天地(初中版)》
2003年第11期6-6,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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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因式分解
初中
数学
错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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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33.603
[文化科学—教育学]
G633.62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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