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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欧盟CBAM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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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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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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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情报杂志》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72-17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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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管理学部应急管理项目“绿色壁垒风险对贸易的影响、机制与应对”(编号:72341011)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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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研究目的]对欧盟CBAM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进行研究,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以及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结合欧盟CBAM相关立法案的规定,运用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检视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可能引发的现实问题。[研究结论]在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履行中,面临因制度差异下的规则适用冲突而引发的碳排放核算问题、因跨境提供中的利益风险而引发的碳排放数据安全问题以及因成本负担下的贸易挑战而引发的碳排放数据壁垒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完善碳排放核算核查机制、分级分类化解碳排放数据跨境风险、借助政策手段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维护企业国际贸易竞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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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CBAM
碳排放数据
报告义务
碳排放核算
数据跨境
绿色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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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U CBAM
carbon emission data
reporting obligation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cross-border data
green bar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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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741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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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时代我国胎儿利益保护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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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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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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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S01期94-9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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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6条明确了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但其所明示的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胎儿利益保护类型已不能满足现实生活中胎儿利益保护的扩张需求。同时,由于不同的法官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6条内容沿袭了《民法总则》第16条之规定,故在之后的实践适用中仍将囿于如上困境。基于此,应当明确胎儿的民事法律地位,构建涉及胎儿利益纠纷的诉讼模式,赋予法官在认定胎儿利益保护范围上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操作办法,以期为现行《民法典》第16条的理解与适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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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典
胎儿利益
适用范围
同案不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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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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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视域下我国劳动者的健康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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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政廉
岑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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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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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工会理论研究》
2021年第1期26-3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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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阶段,我国劳动保护结构的捆绑性、工伤保险救济的有限性以及用人单位过错责任机制的缺失性都不利于我国劳动者健康权的全面保护。全面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应寻求多元化保护,不能仅限于传统劳动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单设人格权编,明确了健康权的保护内涵,突显了健康利益保护的权利属性,切实回应了当前公民健康利益保护的现实需求。因此,将传统劳动保护制度所未能涵盖的劳动者健康利益纳入民事侵权保护进行补足,有利于实现劳动者健康利益保护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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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典
劳动者
健康权
工伤救济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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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Code
laborer
health right
work injury relief
tort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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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0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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