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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工资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计算 成都泽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诉孙之光劳动争议案
1
作者
郝廷婷
张杨淼
《中国审判》
2012年第6期94-95,共2页
本案是一起由于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劳动者主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关键词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单位违法
生产力
用工单位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
仲裁时效
时效期间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通讯设备
有限公司
原文传递
题名
劳动者离职后工资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计算 成都泽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诉孙之光劳动争议案
1
作者
郝廷婷
张杨淼
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出处
《中国审判》
2012年第6期94-95,共2页
文摘
本案是一起由于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劳动者主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关键词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单位违法
生产力
用工单位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
仲裁时效
时效期间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通讯设备
有限公司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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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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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者离职后工资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计算 成都泽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诉孙之光劳动争议案
郝廷婷
张杨淼
《中国审判》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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