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身份认定
1
作者
张超运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2期8-11,共4页
办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历来争议比较大,也是办好案件的重点。认定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个案中的身份,应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涉及到的村民委员会等村...
办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历来争议比较大,也是办好案件的重点。认定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个案中的身份,应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涉及到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七项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将依法从事公务作为判断标准,公务应具有管理性、职能性和依法性,依法性是公务活动的本质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村基层组织
公务
公款
主体
原文传递
题名
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身份认定
1
作者
张超运
机构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2期8-11,共4页
文摘
办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历来争议比较大,也是办好案件的重点。认定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个案中的身份,应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涉及到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七项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将依法从事公务作为判断标准,公务应具有管理性、职能性和依法性,依法性是公务活动的本质特征。
关键词
村基层组织
公务
公款
主体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身份认定
张超运
《中国检察官》
2017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