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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名基层法官的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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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达求(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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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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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36期100-10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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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88年,我毕业后被分配到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审判工作15年、执行工作19年,有幸在案头、在田间,在城市绚丽的霓虹灯前、在乡村泥泞的沙土路上,在为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点点滴滴地感受人民法院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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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
基层法官
人民法院
化解矛盾
霓虹灯
债权人合法权益
连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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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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