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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改进型Stackelberg博弈的自动驾驶测试数据定价模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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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涂辉招 刘建泉 +4 位作者 遇泽洋 李浩 郭新宇 张韬 孙立军 《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735-1744,共10页
针对自动驾驶测试数据兼具连续与离散变量,且包含时间戳和经纬度等间接信息特征的特点,利用特征挖掘过滤、连续变量离散化、驾驶模式加权等方法对传统信息熵方法进行适应性调整,提出基于特征工程的驾驶模式加权信息熵方法,确定自动驾驶... 针对自动驾驶测试数据兼具连续与离散变量,且包含时间戳和经纬度等间接信息特征的特点,利用特征挖掘过滤、连续变量离散化、驾驶模式加权等方法对传统信息熵方法进行适应性调整,提出基于特征工程的驾驶模式加权信息熵方法,确定自动驾驶测试数据信息量;引入信息量构建数据消费者效用方程,提出考虑信息量和平台利润率约束的改进型Stackelberg博弈数据定价模型。以上海市自动驾驶实际测试数据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结果表明,基于改进型Stackelberg博弈的数据定价模型可有效评估数据信息量,合理分配数据生产者、数据平台和数据消费者交易三方的利润率,并显著提升数据交易量和数据交易三方总效用,从而增强自动驾驶测试数据交易市场的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工程 数据定价 信息熵 改进型Stackelberg博弈 自动驾驶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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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源代码强制披露制度建构的中国方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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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韬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76-187,共12页
源代码披露比算法公开更深地干涉软件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其制度构建面临来自源代码的知识产权保护理论、软件行业惯例和国际条约的直接阻力。为消除阻力,我国源代码强制披露制度的建构可以借鉴数字贸易谈判的初步成果,以封闭保护为原则,... 源代码披露比算法公开更深地干涉软件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其制度构建面临来自源代码的知识产权保护理论、软件行业惯例和国际条约的直接阻力。为消除阻力,我国源代码强制披露制度的建构可以借鉴数字贸易谈判的初步成果,以封闭保护为原则,强制披露为例外,以“场景公正”为指导,贯彻合法行政和比例原则,根据具体场景之下源代码的拥有者、使用目的和规制目标等因素,确定源代码披露的程度大小,并提供相应的救济程序。我国应以国内制度建构为基础,尽快在数字贸易谈判中提出自己的源代码规则,明确缔约国原则上不得以市场准入为条件强制要求披露源代码,同时充分吸收各类合理的例外场景以确保国家对源代码的正当规制,为软件产业的国内运营和出海竞争谋求更公平的市场营商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源代码 强制披露 算法公开 知识产权 数字贸易谈判 源代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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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个人数据保护即构成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也谈德国脸书案及“双重程序”规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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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韬 熊艺琳 《竞争政策研究》 2023年第2期5-21,共17页
反垄断法和数据保护法在数字经济中可能存在交叉重叠,需要综合考量两者之间关系。德国脸书案及其“双重程序”规则首次将数据保护规则纳入反垄断法,引发了数据保护法与反垄断法之间关系的争议。德国司法机关提出“双重程序”规则与德国... 反垄断法和数据保护法在数字经济中可能存在交叉重叠,需要综合考量两者之间关系。德国脸书案及其“双重程序”规则首次将数据保护规则纳入反垄断法,引发了数据保护法与反垄断法之间关系的争议。德国司法机关提出“双重程序”规则与德国加强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的趋势相关,也离不开反垄断法自身的开放架构。但“双重程序”规则也存在难以证明竞争损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法律适用不确定等缺陷。我国在将数据保护规则吸收入反垄断法时应当明确其效力边界,避免反垄断法的过分扩张,同时要明确不同法律和不同执法部门的关系,增强法律之间的相互配合,在个案中实现最佳的执法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重程序 数据保护 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 数据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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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责任的法律与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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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 位作者 张韬(译) 陈沪楠(译)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4期124-152,共29页
人工智能系统的应用对责任规则提出了挑战,需要辨识这些挑战,评估责任规则的调整方式,以应对这些挑战。首先,人工智能系统的不可预测或(半)自主运行的特征会引发责任漏洞;其次,当生产者难以预见人工智能系统的瑕疵以及使用者的监控职责... 人工智能系统的应用对责任规则提出了挑战,需要辨识这些挑战,评估责任规则的调整方式,以应对这些挑战。首先,人工智能系统的不可预测或(半)自主运行的特征会引发责任漏洞;其次,当生产者难以预见人工智能系统的瑕疵以及使用者的监控职责也难以界定时,人们在证明过错和因果关系方面会遭遇问题;再次,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哪些责任规则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损害成本;最后,基于对风险和最优责任规则的分析,对欧盟最近发布的《产品责任指令》和《人工智能责任指令》提案进行评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责任 欧盟法 人工智能法 产品责任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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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维护公共利益的路径选择——兼谈禁止“具有不良影响”标志注册条款的适用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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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韬 张伟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61-71,共11页
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防止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认都是《商标法》要维护的公共利益。执法者不应该为了维护一个公共利益而牺牲另一个公共利益。在后使用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应该按照先申请规则处理。在后恣意使用造成的公... 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防止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认都是《商标法》要维护的公共利益。执法者不应该为了维护一个公共利益而牺牲另一个公共利益。在后使用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应该按照先申请规则处理。在后恣意使用造成的公众"反向"误认应该由在后使用者来承担责任,而不应归咎于在先申请者。这种误认既不属于《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规定的"欺骗性"误认,更不构成第(8)项规定的有违公序良俗的"不良影响",其不能作为驳回商标注册的理由。但是,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如果判决禁令措施有损公共利益的话,可以允许侵权者继续使用,但应给权利人以充分的经济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不良影响 欺骗性 在先权利 先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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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标法域外适用和国际礼让看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问题 被引量:12
6
作者 张伟君 张韬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10-124,共15页
涉外定牌加工是在一国境内实施的商业行为。一国法院依据本国商标法对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加以禁止,并非属于该国商标法的域外适用,被告以本国商标法不应适用于域外销售行为作为侵权抗辩理由甚至请求排斥本国法院的管辖,难以... 涉外定牌加工是在一国境内实施的商业行为。一国法院依据本国商标法对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加以禁止,并非属于该国商标法的域外适用,被告以本国商标法不应适用于域外销售行为作为侵权抗辩理由甚至请求排斥本国法院的管辖,难以成立。即便被告是受国外合法的注册商标权人的委托加工出口涉案商品,一国法院也无须根据"国际礼让"原则适用外国法而对国外的合法商标权予以尊重或礼让。只要坚持商标权地域性原则,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既没有必要寻求本国法的域外适用,也没有必要考虑外国法下的知识产权或保护外国权利人的利益,这样既可以保持法律规则的稳定性而不至于顾此失彼,又可以维护法律规则的公平性而不至于厚此薄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商标法 涉外定牌加工 地域性原则 域外适用 国际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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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销售导致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研究——以美国、德国判例为视角 被引量:5
7
作者 张韬 张伟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97-108,共12页
在规制零部件销售与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的问题上,美、德两国所持的立场和原则是相同的,即防止专利权人就相同的专利发明重复获得许可费。因此,美、德两国都承认零部件销售可以导致组合物专利的权利用尽,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该零部件... 在规制零部件销售与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的问题上,美、德两国所持的立场和原则是相同的,即防止专利权人就相同的专利发明重复获得许可费。因此,美、德两国都承认零部件销售可以导致组合物专利的权利用尽,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该零部件必须体现了组合物专利的"实质特征"且不具有任何"非侵权用途"。"实质特征"是指系争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时具有可专利意义的显著技术特征;零部件具有"非侵权用途"是指其可以被"合理地"以非侵权方式加以使用。在零部件没体现组合物实质特征时,美国从默示许可理论出发,根据个案和销售不具有"非侵权用途"零部件的事实,推论出使用组合物专利的默示许可,德国判例虽未明确阐释但也与之暗合。上述裁判思路值得我国法院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零部件 组合物专利 专利权用尽 默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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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康危机下的专利强制许可——对我国《专利法》第49条的修改建议 被引量:7
8
作者 张韬 张伟君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5期15-20,共6页
公共健康危机下的专利强制许可是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一个重大的问题。但这次专利法修改建议稿在强制许可的提起主体、颁发理由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文章通过比较国际条约、国外立法和国内立法,分析了问题所在并提出了修改方案。
关键词 药品专利 公共健康危机 专利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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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协议禁止在专利池之外单独许可专利是否构成专利权滥用的思考——ITC飞利浦光盘案评析 被引量:2
9
作者 张韬 单晓光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79-84,共6页
飞利浦光盘案一波三折,从2003年ITC认定飞利浦捆绑6个非必要专利的一揽子许可构成专利滥用,到2009年CAFC专案庭要求ITC查明飞利浦和索尼是否协议禁止在池外单独许可Ladagec专利,再到2010年8月CAFC的全体法官庭审判决飞利浦和索尼的协议... 飞利浦光盘案一波三折,从2003年ITC认定飞利浦捆绑6个非必要专利的一揽子许可构成专利滥用,到2009年CAFC专案庭要求ITC查明飞利浦和索尼是否协议禁止在池外单独许可Ladagec专利,再到2010年8月CAFC的全体法官庭审判决飞利浦和索尼的协议不构成专利滥用,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通过回顾该案的历程、争议和裁判,可以看出美国专利保护力度的加强以及专利滥用原则的进一步萎缩,这对分析我国专利法与反垄断法在规制专利许可行为上的关系不无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池 专利滥用 拒绝许可 专利法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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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客体适格性审查指南》的最新修订及评述 被引量:7
10
作者 张韬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4-96,共13页
因应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变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近十年里频繁修订《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PEG),前五年的内容变化较大,但随着2014年之后Alice/Mayo测试法的确立,近五年的修订集中在对该测试法的小修小补之上。2019年两次最新修改就是... 因应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变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近十年里频繁修订《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PEG),前五年的内容变化较大,但随着2014年之后Alice/Mayo测试法的确立,近五年的修订集中在对该测试法的小修小补之上。2019年两次最新修改就是完善该测试法、提高法律适用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努力。此次改革成果主要表现在归纳、提炼了近年司法判例,对抽象概念等司法例外予以类型化,而且细化了判断“指向司法例外”的步骤,从整体考虑司法例外是否被“整合”成适格的实际应用。这为审查员和业界提供了较清晰的指引。但如何明晰关键概念的范围,判断成功“整合”成适格客体,尚需很多努力。而且,以往可能会被驳回的许多专利申请,可以藉着新指南的要求进行修改,从而通过客体适格性的审查。我国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所构建的客体审查制度是我国现有专利实践的总结,与美国虽有不同,但落脚点实质相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客体 适格性 司法例外 抽象概念 审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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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司法认定之演进及反思 被引量:9
11
作者 张韬 阴晓璐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5-77,共13页
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国际条约和我国国内法上没有直接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早期以商标权地域性为基础,认为受托方加工相同产品、贴附相同商标并交付至境外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后来逐渐转变态度,认定受托方的行为属于“... 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国际条约和我国国内法上没有直接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早期以商标权地域性为基础,认为受托方加工相同产品、贴附相同商标并交付至境外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后来逐渐转变态度,认定受托方的行为属于“非商标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非商标使用”虽然为认定受托方不构成商标侵权提供了理论便利,但与常识相悖,也难以自洽。在面对日益复杂的涉外定牌加工案件时,以该理论全面替代混淆性判断,无法精细平衡涉外定牌加工委托方和商标权人之间的利益。我国法院近年考察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的必要审查注意义务,则是将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定位为商标侵权的帮助者,这与其倡导的“非商标使用”思路自相矛盾,进一步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应限制“非商标使用”理论的适用,回归传统的商标侵权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定牌加工 商标侵权 商标使用 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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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与商业软件结合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对策 被引量:2
12
作者 张平 张韬 《信息网络安全》 2006年第3期69-70,74,共3页
关键词 商业软件 开源软件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软件编程 许可证 源代码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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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型竞价排名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认定 被引量:7
13
作者 张韬 张倩瑶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4-124,共11页
为评价竞价排名中关键词设置行为的合法性,文章以推广链接条目和目标网站皆不出现系争标识的后台型竞价排名为对象,筛选出国内10个诉讼。分析显示,由于目前对关键词设置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以及认定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 为评价竞价排名中关键词设置行为的合法性,文章以推广链接条目和目标网站皆不出现系争标识的后台型竞价排名为对象,筛选出国内10个诉讼。分析显示,由于目前对关键词设置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以及认定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是否需要"混淆之虞"的认识不一,导致法律适用标准迥异。这源于我国商标专用权性质定位不清和"商标性使用"概念的滥用。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属于显性地使用商标的行为,性质上类似比较广告,因此,只要没有导致混淆、误导的,都应具有合法性。建议以立法形式扩充我国《商标法》第59条的商标正当使用制度,并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虚假宣传规定,来规制关键词广告使用他人标识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台型竞价排名 关键词广告 混淆 比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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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法之简化和现代化法》评述——浅析德国专利法律的最新修改 被引量:6
14
作者 张韬 黄洋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9年第10期49-54,共6页
《德国专利法之简化和现代化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涉及到《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雇员发明法》等诸部法律的最新修改。简要介绍了此次法律修改的背景,并着重分析了取消国内送达全权代表、简化专... 《德国专利法之简化和现代化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涉及到《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雇员发明法》等诸部法律的最新修改。简要介绍了此次法律修改的背景,并着重分析了取消国内送达全权代表、简化专利无效程序和雇主获得职务发明的程序、调整专利资费计算方法等诸项修改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专利法 简化与现代化法 专利无效 职务发明 专利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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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安全制度分析:中日立法的比较 被引量:8
15
作者 张韬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19年第4期73-82,共10页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孕育,各国陆续开放了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因此引发了技术创新和道路安全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了确保道路安全,目前中日两国立法都围绕“人、车和道路”,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自动驾驶路测安全制度,具...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孕育,各国陆续开放了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因此引发了技术创新和道路安全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了确保道路安全,目前中日两国立法都围绕“人、车和道路”,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自动驾驶路测安全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两国在路测道路类型上都较为保守,尚未开放高速道路测试,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自动驾驶测试的需求。不过日本已经允许无人驾驶的测试,并采取新的安全规则来取代传统安全标准。我国应更加积极主动地改革传统道路安全制度,以适应技术革新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 道路测试 道路安全 路测主体 路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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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格局论”之辨析(上) 被引量:1
16
作者 张伟君 张韬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1期121-128,共8页
"市场格局论"早期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商标共存问题,且诉讼双方不存在恶意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通常不会与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存在重大冲突。但是,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中,也出现了不是按照商标注册时的市场... "市场格局论"早期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商标共存问题,且诉讼双方不存在恶意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通常不会与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存在重大冲突。但是,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中,也出现了不是按照商标注册时的市场现实来确定"市场格局"的危险倾向,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弱化"恶意"和诚信考量的司法现实主义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大行其道。从个案结果出发的便宜之计,虽然志在破除"本本主义",但打破了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则,造成了"无本可依"的乱象和恶果,有损于法律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司法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上应该向诚实信用原则回归,将"市场格局论"关进法律的笼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格局 商标共存 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近似 混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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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格局论”之辨析(下) 被引量:1
17
作者 张伟君 张韬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3期80-90,共11页
"市场格局论"早期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商标共存问题,且诉讼双方不存在恶意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通常不会与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存在重大冲突。但是,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中,也出现了不是按照商标注册时的市场... "市场格局论"早期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商标共存问题,且诉讼双方不存在恶意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通常不会与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存在重大冲突。但是,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中,也出现了不是按照商标注册时的市场现实来确定"市场格局"的危险倾向,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弱化"恶意"和诚信考量的司法现实主义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大行其道。从个案结果出发的便宜之计,虽然志在破除"本本主义",但打破了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则,造成了"无本可依"的乱象和恶果,有损于法律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司法在"市场格局论"的适用上应该向诚实信用原则回归,将"市场格局论"关进法律的笼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格局 商标共存 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近似 混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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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等于作者身份权吗? 韩寒诉方舟子一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2
18
作者 张伟君 张韬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第5期48-51,共4页
如果有人公开发表言论质疑一个作品的作者的真实身份,甚至公然宣称该作者并非真正的作者,这种言论导致了公众对该作者的身份的怀疑,是否侵犯了该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呢?这是韩寒与方舟子纠纷案中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要讲清楚... 如果有人公开发表言论质疑一个作品的作者的真实身份,甚至公然宣称该作者并非真正的作者,这种言论导致了公众对该作者的身份的怀疑,是否侵犯了该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呢?这是韩寒与方舟子纠纷案中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要讲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从署名权的含义讲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署名权 方舟子 作者 韩寒 身份权 法律问题 纠纷案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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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实施专利的侵权认定:以德国法为视角 被引量:2
19
作者 张韬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80-90,共11页
受到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的影响,专利实施行为出现了跨境特点,德国司法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专利地域性原则。就专利产品多个部件分散在不同国家使用,专利方法多个步骤在多个国家间跨境实施,乃至故意将尚不完整的专利产品运到境外再... 受到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的影响,专利实施行为出现了跨境特点,德国司法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专利地域性原则。就专利产品多个部件分散在不同国家使用,专利方法多个步骤在多个国家间跨境实施,乃至故意将尚不完整的专利产品运到境外再组装,德国法院在个案中以行为结果及本国市场为导向,适用专利直接侵权的规则。针对跨境或境外提供专利产品部件的行为,或者在境外积极引诱境内侵权行为的,德国法也立足于与国内的关联性以专利间接侵权加以规制。德国对专利法地域性的突破,与美国不尽相同,具有欧盟自己的特色。我国目前仅有零星的司法实践,相应规则尚未确立,应未雨绸缪以应对产业和实践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 地域性原则 跨境实施专利 双重国内关联 德国专利法 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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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禁令范围之确定与德国经验的借鉴——兼评苹果公司对福州中院禁令的履行 被引量:2
20
作者 张韬 蒋瑶瑶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85-96,共12页
美国高通公司于我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国慕尼黑法院分别拿到了针对苹果公司iPhone产品的禁令。这两个禁令在文字表述、所属类型和所涉专利方面的差异,导致苹果公司在禁令履行上的不同,也提出了如何确定禁令范围这一问题。德... 美国高通公司于我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国慕尼黑法院分别拿到了针对苹果公司iPhone产品的禁令。这两个禁令在文字表述、所属类型和所涉专利方面的差异,导致苹果公司在禁令履行上的不同,也提出了如何确定禁令范围这一问题。德国专利法的实践在具体化禁令时,一般采取对应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描述方式,并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根据“侵权形态的核心”原则,结合原告禁令请求和法院作出禁令判决的理由,确定专利侵权禁令的范围。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禁令判决则采取型号指称的形式具体化禁令。这种型号指称的方式貌似清晰明确,但与侵权形态有可能存在不一致性。此时可以借鉴德国“侵权形态的核心”原则,对禁令判决作出解释。司法判决的确定性与司法判决的可解释性不是截然对立的。允许以合理的方式解释专利侵权禁令判决,从而确定禁令的范围,对司法判决实质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令 专利侵权 产品型号 禁令具体化 禁令解释 回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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