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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专利权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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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光亚 《知识产权》 1988年第4期1-4,共4页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发明专利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展三年)。那么,从申请——公开——授权——权利终止的专利权期间,专利权是否都有效?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享有哪...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发明专利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展三年)。那么,从申请——公开——授权——权利终止的专利权期间,专利权是否都有效?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在不同阶段受到的法律保护是否一样?在专利法的实施过程中有两种错误观点:一种认为专利权的期限既然从申请日起算,那么申请日之后专利权就是有效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保护 专利权人 申请日 专利法规 专利权期限 侵权行为 诉讼时效 专利申请 申请人 不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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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行动研究下的黔东南苗舞课间操编创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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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光亚 《前卫》 2022年第12期67-69,共3页
近年来,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力不断减弱,学校学习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行成的重要阶段,担负着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重任.虽然民族地区也开展了大量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项目,但缺乏有效的载体,无法形成常规化、制度化... 近年来,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力不断减弱,学校学习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行成的重要阶段,担负着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重任.虽然民族地区也开展了大量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项目,但缺乏有效的载体,无法形成常规化、制度化教学项目,削弱了学校教育在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的重要作用.本项目基于行动研究进行黔东南苗舞课间操的编创与推广,搭建了学校教育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桥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动研究 苗舞 课间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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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排木鼓舞动作节奏的情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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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光亚 《黄河之声》 2017年第22期138-138,共1页
反排木鼓舞是苗族文化的载体之一,源于苗族人民牯藏节仪式祭祀祖先时仪式,以鼓来导舞是它独特的艺术表现模式,节奏轻快、热烈豪迈的鼓点敲击就是其舞蹈的音乐,在表演过程中动作节奏以缓、快、紧逐步发展,彰显出舞蹈动作节奏的速度、力... 反排木鼓舞是苗族文化的载体之一,源于苗族人民牯藏节仪式祭祀祖先时仪式,以鼓来导舞是它独特的艺术表现模式,节奏轻快、热烈豪迈的鼓点敲击就是其舞蹈的音乐,在表演过程中动作节奏以缓、快、紧逐步发展,彰显出舞蹈动作节奏的速度、力度、能量,实现舞蹈情感的审美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排木鼓舞 动作节奏 情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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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丹寨锦鸡舞服饰与舞蹈的融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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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光亚 《艺术评鉴》 2017年第21期96-97,共2页
位于丹寨境内的锦鸡舞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其优美的舞姿在日积月累的传播中,丹寨锦鸡舞服饰与舞蹈的融合表现出自然地民族文化特色,其淳朴的表现为舞蹈的形象美、意境美、律动美、情感美。人们在对这些美的认识过程中,深深地把锦鸡... 位于丹寨境内的锦鸡舞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其优美的舞姿在日积月累的传播中,丹寨锦鸡舞服饰与舞蹈的融合表现出自然地民族文化特色,其淳朴的表现为舞蹈的形象美、意境美、律动美、情感美。人们在对这些美的认识过程中,深深地把锦鸡舞的艺术特征彰显出来了,所以只有对锦鸡舞服饰与舞蹈融合的传承,才能发扬丹寨锦鸡舞灵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丹寨锦鸡舞 服饰 融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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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国际保藏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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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华 彭光亚 《知识产权》 1988年第3期40-43,共4页
三、荷兰真菌菌种收藏中心(CBS荷兰)(一)可保藏的微生物菌种真菌、包括酵母;放线菌,放线菌以外的细菌.(二)费用 (单位:荷兰盾)a)保藏——如果保藏人放弃了细则11. 4(g)规定的被通知提交样品的权利,则 1500b)发布活性报告 150c)提交样品... 三、荷兰真菌菌种收藏中心(CBS荷兰)(一)可保藏的微生物菌种真菌、包括酵母;放线菌,放线菌以外的细菌.(二)费用 (单位:荷兰盾)a)保藏——如果保藏人放弃了细则11. 4(g)规定的被通知提交样品的权利,则 1500b)发布活性报告 150c)提交样品——给一科研机构 45——其他 90d)细则7.6规定的情况交流 40e)根据细则8.2提交证明 40四、国家微生物收集保藏中心(CNCM法国)(一)可保藏的微生物种类细菌(包括放线菌);质粒载体细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业微生物 保藏 放线菌 细菌 真菌 费用 细则 酵母 样品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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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专利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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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光亚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19-20,共2页
专利权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专利权共享所有权。它应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形成。一般来说,可能产生的专利权共有情况有以下几种: 1.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 专利权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专利权共享所有权。它应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形成。一般来说,可能产生的专利权共有情况有以下几种: 1.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没有协议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或持有”。这条规定意味着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产生的权利,除非有相反的协定,应由完成单位共有。那么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合作完成的发明是否也可以形成专利权共有呢?专利法没有有关条文,但是后来颁布的《技术合同法》填补了这个空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外约定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人 专利法 发明创造 共有人 技术合同法 所有权 协议 按份共有 按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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