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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的利益坐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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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迅扬 彭参 《温州大学学报》 2003年第4期73-79,72,共8页
行政立法在政府行政行为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受到社会众多因素的影响。从利益学角度对行政立法进行定位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行政立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其可行性和效果要经受法律利益学分析方法的检测,应... 行政立法在政府行政行为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受到社会众多因素的影响。从利益学角度对行政立法进行定位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行政立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其可行性和效果要经受法律利益学分析方法的检测,应科学处理行政法规同四维利益的相互关系。行政立法机关同立法对象之间的利益互动尽管会在转型时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却能使行政立法逐步趋于完善。全方位地满足社会日新月异的利益需求。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和引导二者的利益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立法 人文利益 立法区间 利益学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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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发现之属性和价值的发散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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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迅扬 郑光西 《温州大学学报》 2006年第5期17-21,共5页
从功能透析与主体解构两个层面解读法律发现之基本属性;结合法治精神定位法律发现之社会价值,体现在: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发掘的激励与适法个性的褒扬,人治传统的扬弃与成文法主义的修正,法治社会永续多元差异发展观的确立。
关键词 法律发现 功能透析 主体解构 价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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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先买权延伸实务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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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 彭迅扬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79-84,共6页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房屋先买权主要有三类,即房屋共有人的先买权、房屋承租人的先买权和约定的先买权。共有人的先买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产生的典型的物上请求权,该权利是固有的,法定的。承租人先买权与共有人先买权一并归为物上请求权...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房屋先买权主要有三类,即房屋共有人的先买权、房屋承租人的先买权和约定的先买权。共有人的先买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产生的典型的物上请求权,该权利是固有的,法定的。承租人先买权与共有人先买权一并归为物上请求权,只是后者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前者。约定先买权是纯粹的债权,当它与共有人先买权、承租人先买权并存时,它只能敬陪末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买权 共有人 承租人 约定 性质效力 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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