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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市场构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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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以祥 刘铭鑫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152-165,共14页
碳市场构建是我国为实现“双碳”目标而采取的国家气候行动,强制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交易及潜在的创新型自愿减排交易,是司法能动参与“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司法对碳市场构建的保障,可以从碳市场基本功能保障和碳市场发展促进两个... 碳市场构建是我国为实现“双碳”目标而采取的国家气候行动,强制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交易及潜在的创新型自愿减排交易,是司法能动参与“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司法对碳市场构建的保障,可以从碳市场基本功能保障和碳市场发展促进两个方面着手。从碳市场基本功能保障的层面看,在实体法规则尚不完善和缺少系统性的碳市场领域,司法机关应关注碳数据保真、碳市场主体、碳市场产品、碳市场行为及碳市场交易流程,以稳定市场秩序,合理平衡和分配碳市场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监督政府积极履职。从碳市场发展促进的层面看,司法机关可以在技改抵扣、碳汇修复、司法碳普惠的探索等方面进行创新尝试,助力核证自愿减排市场的主体增加、减排量扩容,为未来碳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提供基础,以回应“双碳”目标的现实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司法 碳中和 气候诉讼 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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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碳汇”司法适用的法理基础和规范建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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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以祥 刘峻宇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29-38,109,共11页
在司法裁判中运用“购买碳汇”的方式来推动“双碳”工作成为近年来环境司法的一个亮点,但是对其法律责任性质的界定仍存争议,适用规范仍待完善。可以基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两个层面对“购买碳汇”进行检视。从... 在司法裁判中运用“购买碳汇”的方式来推动“双碳”工作成为近年来环境司法的一个亮点,但是对其法律责任性质的界定仍存争议,适用规范仍待完善。可以基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两个层面对“购买碳汇”进行检视。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角度展开分析,“购买碳汇”属于替代性生态修复的一种,其规则建构应当首先以“增汇”为目的导向,明确涉碳案件关联性,以此确定“购买碳汇”的适用范围、厘清“购买碳汇”的适用顺位和明确“购买碳汇”的替代性修复方案;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视角进行分析,“购买碳汇”可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支付的替代方式,这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相关司法执行问题进行化解的有效路径,但其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买碳汇 “双碳”目标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替代性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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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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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子堂 张永和 +12 位作者 龙大轩 周祖成 石经海 谭宗泽 马银玲 喻少如 黄忠 易健雄 汪青松 李雄 陈亮 张晓君 徐以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3-44,共42页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意见》全面系统深入地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充分总结...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意见》全面系统深入地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充分总结和反映新时代中央关于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法治人才培养、高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实践经验和取得成就的基础上,首次完整、集中阐述了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相关要求和组织实施保障,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论断和新表述,指明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西南政法大学始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中国实际,努力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不断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奋力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而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法学知识体系 新兴学科 学科交叉融合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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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市场跨期交易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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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铭鑫 徐以祥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86-98,共13页
目前我国碳市场是履约驱动下的现货交易市场,碳配额价格无力动态传导真实供需信号和发现最低减碳成本,市场主体无法灵活应对经济波动并获得低碳投资激励。碳配额价格疲软及波动反映了碳市场效率偏低、传导不畅。在跨期市场机制缺乏的背... 目前我国碳市场是履约驱动下的现货交易市场,碳配额价格无力动态传导真实供需信号和发现最低减碳成本,市场主体无法灵活应对经济波动并获得低碳投资激励。碳配额价格疲软及波动反映了碳市场效率偏低、传导不畅。在跨期市场机制缺乏的背景下,碳市场效率依赖初始分配。现行碳市场规则不够清晰、缺乏协同、位阶偏低,无法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规范基础。遵循以市场逻辑为基础的政府规制路径,跨期交易理论拟合碳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碳排放权跨期交易属性亦具备法理支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具有载明碳市场跨期交易制度的文本空间而且位阶更高,是跨期交易制度法律化的适当立法形式。为防止跨期交易可能造成的主体垄断、价格操纵等市场失范,需要明确跨期交易的制度边界和市场规制安排,促进跨期交易与其他价格调控制度的协同,通过行政处罚、创新补助以及市场扩容等手段维护碳市场竞争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市场 碳排放权 碳配额 跨期交易 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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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利益在民法分则中的规范展开与限度 被引量:18
5
作者 徐以祥 李兴宇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81-90,共10页
基于公民环境利益保护需求,建议革新民法权利类型,设立典型环境私权,并确定其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方式。环境利益在民法中的规范展开,须遵循民法基本逻辑与方法,故仍应以人身财产权益为民法保护限度;环境公益损害请求权基础,应在公法规... 基于公民环境利益保护需求,建议革新民法权利类型,设立典型环境私权,并确定其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方式。环境利益在民法中的规范展开,须遵循民法基本逻辑与方法,故仍应以人身财产权益为民法保护限度;环境公益损害请求权基础,应在公法规范中寻求。环境利益的实现,不能仅依托于民事立法,须公私立法协同共治,才能充分保障环境私益与环境公益,实现人与自然的正义和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领域法学 环境利益 民法分则 环境私权 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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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及其解释适用——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为切入点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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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以祥 周骁然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97-105,共9页
随着生态环境压力的不断增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已经成环境公共利益救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活动、正确解释适用法律的指引,准确把握其目的是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的根本保障。"... 随着生态环境压力的不断增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已经成环境公共利益救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活动、正确解释适用法律的指引,准确把握其目的是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的根本保障。"常州毒地"一审判决所暴露出的问题,反映了一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把握的偏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在环境公益诉讼二分结构下,对环境公共利益进行司法救济的具体制度形态,其在整体环境公共利益救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的救济方式,体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双重目的——第一重目的:消除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第二重目的:公平合理地配置因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而产生的成本,双重目的之间密切相关、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为保证在未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律解释适用的准确适当,须以环境公益诉讼二分论为逻辑起点;分别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定位的外部视角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手段的内部视角,厘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并最终阐释其对案件裁判中法律解释适用的影响,借助目的解释方法,根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环境公共利益的不同环节。以有效性为视角,构建具体的解释适用规则:第一,在评估损害状况环节以科学性为解释标准;第二,在确定救济方案环节以契合性和合理性为解释标准;第三,实施救济行为环节中以及时性为解释标准;第四,在核算损害成本环节以价值合理性为解释标准:第五,在配置损害成本环节以公平性为解释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目的 目的解释方法 有效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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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法律制度的基本构造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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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以祥 冯翠华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70-73,共4页
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公平的、高效的初始分配有利于碳排放权交易的顺利开展。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法律制度的研究要解决以下问题:碳排放权属于什么样的权利,碳排放权是否具有可分配性,分配是在哪些主体之间展开... 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公平的、高效的初始分配有利于碳排放权交易的顺利开展。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法律制度的研究要解决以下问题:碳排放权属于什么样的权利,碳排放权是否具有可分配性,分配是在哪些主体之间展开的,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依照何种分配程序等内容。碳排放权在性质上应界定为准物权,在我国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初期,应采取无偿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的方式为宜,在该制度稳定发展过程中逐步向全部有偿分配模式转变,同时必须重视碳排放权分配程序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 初始分配 碳排放权交易 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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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7
8
作者 徐以祥 薛艳华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42-49,共8页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在适用范围和"限期补办手续"规定上存在立法缺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规制范围、执行主体和处罚措施...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在适用范围和"限期补办手续"规定上存在立法缺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规制范围、执行主体和处罚措施方面均做出了立法调整。但法律责任规定的不一致性导致环境执法游离于《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保护法》之间,同时对于罚款数额、恢复原状等具体适用条件亦不明晰。鉴于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的适用应以规范目标或立法目的为导向,运用法律解释方法解决法律选择问题,同时在立法层面对适用条件作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法律适用 罚款数额 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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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制度构建 被引量:24
9
作者 徐以祥 刘继琛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0-31,共12页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恶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分散化、碎片化的温室气体控制法律规范已经难以满足我国气候变化减缓工作的法治需求。通过对相关学科现有经验的综合梳理和法学分析,可以发现碳达峰碳中和法律制度的规制目标...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恶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分散化、碎片化的温室气体控制法律规范已经难以满足我国气候变化减缓工作的法治需求。通过对相关学科现有经验的综合梳理和法学分析,可以发现碳达峰碳中和法律制度的规制目标应当包括温室气体源控制和汇增长,规制路径应当包括温室气体库保护,温室气体减排、封存、循环和替代。以此为基础,碳达峰碳中和法律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制度、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制度、温室气体库管理制度、低碳发展促进制度和碳汇制度。碳达峰碳中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当从相关法律规范的“低碳化”改造、《气候变化应对法》的适时制定两个方面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 温室气体控制 规制目标 规制路径 立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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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权利的二元性区分——以环境行政公众参与法律规范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20
10
作者 徐以祥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3-71,共9页
公众参与的"公众"包括"有利害关系的公众"和"无利害关系的公众"两种不同的主体,这两种类型的主体的参与权利的具体规则是有所不同的。"有利害关系的公众"在环境行政程序中享有行政正当程序的... 公众参与的"公众"包括"有利害关系的公众"和"无利害关系的公众"两种不同的主体,这两种类型的主体的参与权利的具体规则是有所不同的。"有利害关系的公众"在环境行政程序中享有行政正当程序的相关权利,并且享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无利害关系的公众"中,由法律授权的环保组织也享有正当程序相关的参与权利。参与权利的行使需要进行程序的制约,方能实现公众参与与行政效能的平衡。只有贯彻公众参与权利的二元性区分原理,方能解决我国环境公众参与中作为参与权利核心的狭义参与权的空心化状态,建立具体的、可实施的环境公众参与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参与 环境行政 公众参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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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侵权责任的二元归责原则——基于功能主义的研究方法 被引量:10
11
作者 徐以祥 刘继琛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3-52,共10页
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生态环境损害的预防职能主要由公法规范来承担,这一客观事实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民事侵权法律规范的研究需要以功能主义的研究方法为主。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应首先以... 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生态环境损害的预防职能主要由公法规范来承担,这一客观事实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民事侵权法律规范的研究需要以功能主义的研究方法为主。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应首先以功能为标准对各责任形式进行类型化,并根据具体功能的要求分别确定归责原则。以功能为标准,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形式可以分为救济性、惩罚性和预防性等责任形式。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性、惩罚性民事责任形式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生态环境损害预防性责任形式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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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保护和环境正义——气候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模式 被引量:10
12
作者 徐以祥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87-193,共7页
气候保护国际法律框架的公正性是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保护合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人均平等排放权"原则作为分配减排义务的原则在法律上符合正义原则。这一原则应作为评价发展中国家在未来的气候保护法律框架中应承... 气候保护国际法律框架的公正性是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保护合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人均平等排放权"原则作为分配减排义务的原则在法律上符合正义原则。这一原则应作为评价发展中国家在未来的气候保护法律框架中应承担的义务模式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保护 环境正义 人均平等排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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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机关成员对第三人之民事责任研究 被引量:2
13
作者 徐以祥 宋耀斌 《河北法学》 1999年第5期89-92,共4页
关键词 公司法人机关 民事责任 第三人 公司机关 公司法人人格 赔偿责任 代表董事 经营判断原则 民事责任制度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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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救济中的行政代履行:功能定位与规范调适 被引量:8
14
作者 徐以祥 马识途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93-105,共13页
作为保障性行政行为中的间接强制执行,行政代履行在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救济中承担的功能为兜底和应急,并为成本回收提供依据。但在现行法框架下,它在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中作为成本回收依据的功能遭到限缩,其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功能也在整体... 作为保障性行政行为中的间接强制执行,行政代履行在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救济中承担的功能为兜底和应急,并为成本回收提供依据。但在现行法框架下,它在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中作为成本回收依据的功能遭到限缩,其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功能也在整体上受到削弱。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源于司法权的不当扩张挤压了行政权的运行空间,另一方面则源于环境行政代履行有关条款的内生缺陷。要解决上述问题,应选择环境法典作为规范调适的载体,在其中限制司法手段的适用范围,将应急处置定性为行政代履行,明确行政代履行的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修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代履行 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救济 应急处置 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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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物权法表达 被引量:9
15
作者 徐以祥 杨昌彪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28-43,共16页
资本逻辑主导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在物权法的制度设计中,我国需要遵循对资本逻辑进行生态限制这一重要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将《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绿色原则在具体的物权法规范中表达出来。重点之一是在自... 资本逻辑主导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在物权法的制度设计中,我国需要遵循对资本逻辑进行生态限制这一重要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将《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绿色原则在具体的物权法规范中表达出来。重点之一是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物权法律表达中对其所承担的生态环保等社会功能进行考量,一方面,我国物权法应对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的权能进行限制和重新解释,另一方面,用益物权和准用益物权应当进行细致的类型化区分并建立有差异的权利规则。在物权法的具体规范设计中,一方面应当设计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特殊规则,另一方面应当建立起物权法规范和公法规范的链接关系。通过公私法的合作来避免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过度资本化,实现其生态环保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物权法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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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 被引量:5
16
作者 徐以祥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123-126,共4页
法律要件分类说是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的一种主导学说。探讨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问题 ,须先讨论环境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由于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 ,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关键词 环境民事侵权 证明责任 法律要件 益然性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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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立法的生态化 被引量:2
17
作者 徐以祥 李兴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第5期15-22,共8页
在某种程度上,经济法会矫正建构在主体性哲学上的私法制度之不足,以调整各经济参与者、公共利益、生态之关系,故而经济法的发展表现出对生态哲学的内在需求与渴望。经济立法的生态化并不是简单地增加生态保护的条文和制度,更重要的是在... 在某种程度上,经济法会矫正建构在主体性哲学上的私法制度之不足,以调整各经济参与者、公共利益、生态之关系,故而经济法的发展表现出对生态哲学的内在需求与渴望。经济立法的生态化并不是简单地增加生态保护的条文和制度,更重要的是在经济立法的法哲学基础、理论基础、指导原则和具体制度设计中注入生态理念。生态理念的系统性、整体性、未来性等特点要求经济法立足整体、系统整合、纵横协调、面向未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立法 生态化 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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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的冲突和协调 被引量:6
18
作者 徐以祥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4-100,共7页
环境保护应当协调好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德国《宪法》尽力协调私人财产权的自由保障功能和社会公正功能之间关系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环境规制行动中,要分清对财产使用的负外部性的规制和特殊贡献两种不同情形,贯彻好比... 环境保护应当协调好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德国《宪法》尽力协调私人财产权的自由保障功能和社会公正功能之间关系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环境规制行动中,要分清对财产使用的负外部性的规制和特殊贡献两种不同情形,贯彻好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规制 财产权 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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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被引量:13
19
作者 徐以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24-33,共10页
环境法是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诞生的,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和公共性决定了为保护个体和群体利益为目标的狭义环境权在实践中的功能有限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种主体改变行为模式,需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公民美德的发扬复兴,这... 环境法是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诞生的,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和公共性决定了为保护个体和群体利益为目标的狭义环境权在实践中的功能有限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种主体改变行为模式,需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公民美德的发扬复兴,这决定了环境义务理论在环境法中的重要地位。确认环境义务理论的重要地位,并不意味着环境权理论应当退出历史的舞台,但是,环境权理论的研究首先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转向,从而发挥出环境权理论对促进环境义务履行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功能。只有环境权理论、环境义务理论的协调和融合,方能发挥法学对转变各种主体行为模式的功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权 环境义务 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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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 被引量:4
20
作者 徐以祥 《生态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68-171,175,共5页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能以见效最快的方式实现节能减排,并避免技术锁定到不利于节能减排的模式中。但这一制度固有的缺陷决定了要根据新的节能减排形势对其进行改革,使其具备灵活性、透明性和激励性。
关键词 环境行政许可 节能减排 排放额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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