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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1
作者
徐贤钧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2期83-84,共2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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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审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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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试述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1
作者
徐贤钧
机构
中共盘县县委党校
出处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2期83-84,共2页
文摘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关键词
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审判准则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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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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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述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徐贤钧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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