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多重规范体系中的“干部”概念解释——基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争议案件的思考 被引量:7
1
作者 徐风烈 《社会保障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35-46,共12页
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之后,"干部"这一原本在不同规范体系之间混用的概念陷入"碎片化"和语境依赖的境地,退休年龄法律规范中的"干部"概念面临极端复杂的转型场域法律解释环境。早期的"身份制"... 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之后,"干部"这一原本在不同规范体系之间混用的概念陷入"碎片化"和语境依赖的境地,退休年龄法律规范中的"干部"概念面临极端复杂的转型场域法律解释环境。早期的"身份制"和当下主流的"岗位制"干部解释模式都无法得到证立性商谈的支持。但体现社会价值变迁的"协商型"干部概念解释理论,也只能在初显性规范层面得到证立。在制度转型的经验积累与价值重塑完成之前,"协商型"干部概念的适用范围被限制在极为狭窄的典型情境内,缺乏普遍适用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受理性人假设的束缚,法院在转型场域中可能并不一定处在引领社会价值变迁的优越地位,也许宽容行政机关有限理性的政策试错,更容易达到理想政策的均衡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干部 法律解释 被动转型 退休年龄
下载PDF
知识产权教育模式 简单叠加还是有机融合
2
作者 徐风烈 《新西部(中旬·理论)》 2012年第10期190-190,181,共2页
在社会需求和其自身教学规律的双重要求下,知识产权专业的教育模式不能满足于简单叠加不同的专业知识。但知识产权专业可能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叉学科,因此试图通过传授一种高度融合的、交互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消解简单叠加带来的负... 在社会需求和其自身教学规律的双重要求下,知识产权专业的教育模式不能满足于简单叠加不同的专业知识。但知识产权专业可能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叉学科,因此试图通过传授一种高度融合的、交互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消解简单叠加带来的负面效果并不现实。也许通过一种"部分融合"的中间道路是普通知识产权人才的合理培养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教育模式 交叉学科 简单叠加 有机融合
下载PDF
行政诉讼中前置性行政行为之审查探析 被引量:8
3
作者 陈红 徐风烈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8-65,共8页
前置性行政行为的审查仍然是法治发达国家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中同样面临大量类似困难。对该问题分析必然包含着对两种权力界限的深刻反思,然而目前的三种解决思路——形式审、实质审和证据审,都不能妥善处理保护相对人合... 前置性行政行为的审查仍然是法治发达国家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中同样面临大量类似困难。对该问题分析必然包含着对两种权力界限的深刻反思,然而目前的三种解决思路——形式审、实质审和证据审,都不能妥善处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两种权力界限之间的张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前置性 行政行为 拘束性
下载PDF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 被引量:1
4
作者 吕海萍 朱卫红 徐风烈 《大观周刊》 2011年第44期51-53,共3页
利益是永动机,不仅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种各样的纷争。退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劳动时问、收入水平的变化,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不同收入层次的劳动者对何为“法定退休年龄”有着不同的解读,从而引发公法领域内... 利益是永动机,不仅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种各样的纷争。退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劳动时问、收入水平的变化,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不同收入层次的劳动者对何为“法定退休年龄”有着不同的解读,从而引发公法领域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私法领域内意思自治、缔约自由原则的冲突。如何衡平劳动权与休息权之间的矛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意味着被强制退休?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试图对现实中困扰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民交义 退休权 劳动权 法定退休年龄 意思自治
下载PDF
从经验回归逻辑:请求权理论在行政法中的扬弃——从最高人民法院第69号指导案例楔入 被引量:5
5
作者 朱新力 徐风烈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16-122,共7页
基础权利与请求权——对应的传统请求权逻辑和单纯的经验判断模式,在行政法中存在重大缺陷。其原因在于,发轫于私法体系的传统请求权理论是一种分割公、私法请求权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请求权理论虽然在私法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但也极... 基础权利与请求权——对应的传统请求权逻辑和单纯的经验判断模式,在行政法中存在重大缺陷。其原因在于,发轫于私法体系的传统请求权理论是一种分割公、私法请求权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请求权理论虽然在私法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但也极度依赖私法体系的规范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义务主导性,义务、权利之不可互推性,以及合法利益与公法权利之间的非对应性,均决定了传统请求权理论在行政法领域的水土不服。一种适合行政法领域的请求权理论必须能够超越行政法律规范中的义务之局限,充分借助现有衍生公法权利及其请求权对利益的既有评价与权衡,即一种回归精致逻辑又能够满足行政法特殊性的请求权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理论 私法依赖 公法权利 行政法体系 逻辑构造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