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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桓台县司法局培训宪法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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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惠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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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
1983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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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桓台县积极培训新宪法宣传员,第一期培训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制宣传员,第二期培训打算分两步走,先集训司法助理员,尔后以公社为单位普训大队法制宣传员,第三期培训中学政治教师。由于县委领导重视,各单位迫切要求辅导,绝大多数单位都克服了年底工作忙的困难,按时派员参加。在培训中采取先领读,后讨论,提问题,再辅导,最后小结的办法,由于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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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
新宪法
法制
公社
宣传员
桓台县
培训
领导重视
中学政治教师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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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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