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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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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春学
战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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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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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4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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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学术界关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究竟谁应为优先者之争似乎已经陷入了二律背反。一方面 ,主张实体正义优先的学者不得不面对众多深具远见的学者对“看得见的正义”的迫切呼吁以及现实中恣意的“人治”给司法公正性带来严重损害的尴尬 ;另一方面 ,主张程序正义优先的学者也难以回避由于我国刑事立法宁粗勿细、宁疏勿密的原则给法律适用带来的难题。在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中 ,如何能够使得两者不会由于陷入“纳什均衡”而导致法律功利目标的削弱 ,就成为我国能否真正走向法治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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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法律
实体正义
程序正义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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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legislation
substantial justice
procedural justice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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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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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宿合同法律特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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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李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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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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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2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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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传统合同法基本理论、学说并结合住宿合同在实务中的表现,将住宿合同的特征界定为不要式合同、混合合同、具有强制缔约性质的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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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宿合同
不要式
混合
强制缔约
继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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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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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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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刘卫华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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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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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4期35-36,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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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11554199)
佳木斯市2009年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0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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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其是否能够继承不仅是法学学术界长期争议的理论问题,也始终困扰着司法实务与司法审判。对此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一直持谨慎与保守的态度,否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可继承性。而一些法学学者一直呼吁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笔者从权利主体、设定目的和功能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在我国现阶段不宜允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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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权利主体
设定目的
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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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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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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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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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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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2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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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佳木斯市2007年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互动关系
课题号:0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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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闻监督可以起到弘扬法制、监督司法权正常运行、防止司法不公的作用;但如果对新闻自由不加任何限制,也可能使之成为破坏司法独立、损害司法公正的工具。本文从媒体介入司法程序的原因、介入方式、产生影响的途径、新闻传媒介入的积极意义与负面作用等方面对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规范媒体介入提出了建设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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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闻监督
司法独立
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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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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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分则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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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姜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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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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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6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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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语言自身的局限性、立法技术的欠缺和立法者的思虑不周,我国现行刑法中,尤其是刑法分则中出现了大量的一词多义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给人们正确理解刑法概念和适用刑法带来了国难。本文从刑法分则中的一些条文入手,简要分析了刑法分则中存在的一词多义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并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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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分则
一词多义
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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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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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抵押未登记法律后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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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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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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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8年第7期90-9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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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抵押权设立中,一般完成签订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这两个程序之后,抵押权即宣告设立。当然,对于动产抵押而言,仅需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即宣告设立。但由于《物权法》采取了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在订立抵押合同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会产生何等法律后果,值得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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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抵押
未登记
动产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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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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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宿合同中旅馆经营人的法律义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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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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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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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8年第7期52-5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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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住宿合同中,旅馆经营人主要负有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旅馆经营人的给付义务主要是向住宿人提供住宿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义务。如果在履行过程中,住宿合同存在漏洞,可以用交易习惯填补。旅馆经营人还负有确保不因自己提供的设施或服务瑕疵而使住宿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义务和防止第三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对住宿人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不法侵害的义务,这两种保护义务都是合同的附随义务,都能够引起相应的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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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馆
义务
给付
附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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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otel
duty
offer
attac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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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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