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环评法》三项新规定强化环评权威性
- 1
-
-
作者
戚岳汉
-
机构
西安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
-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4期43-43,共1页
-
文摘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我国是最早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之一。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将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规定。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把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由单纯地评价建设项目扩大到评价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一些政府规划。与此同时,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即缺乏独立的专家和公众审查的程序规定,缺乏后评价和跟踪检查的监督管理措施,由此削弱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公正可靠性和实施力度。《环评法》
-
关键词
环评法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法律
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
五届全国人大
建设单位
环境管理
审批部门
-
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