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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农村土地银行的法律调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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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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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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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3年第1期224-23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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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参与刘云生教授司法部课题“我国土地银行法律制度构建研究”(12SFB2040)
中国法学会课题“农村土地股权制改革:现实表达与法律应对”(CLS(2013)D130)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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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村土地银行区别于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系指经营土地存贷及从事与土地有关信用业务之金融机构。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财产功能,盘活'沉睡资本',使土地资源进人流通领域,从而扩大社会资本的来源,土地银行在融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科学合理的土地银行体系的建构与运行,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的融资成本,满足'三农'经济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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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土地
土地银行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
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使用权
法律调控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储备机构
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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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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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综合工时制下加班工资在延长工时超上限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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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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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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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24年第7期49-52,6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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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综合工时制的适用需满足行政许可和劳动者同意两个要件。劳动者工作时长超综合计算工时周期的,应认定为加班时长。如加班时长未超过法定延长工时上限,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的300%、日常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的150%计算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长超法定延长工时上限,应区分加班具体情形,仅日常加班时长就已超法定延长工时上限,参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日常加班时长未超上限但日常和休息日总加班时长超上限的,超出部分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的200%计算加班工资。加班费计算基数,参照综合工时周期内劳动者的总收入与总工时认定,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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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加班工资
小时工资
总工时
行政许可
利益平衡
用人单位
工作时长
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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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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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应追加的被执行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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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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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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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35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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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在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况下,执行异议案件中应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应以追加受让股东为原则,但转让股东属于恶意转让的,亦应追加转让股东为被执行人。恶意转让的判断应综合股权转让时间、转让价格、受让人是否有出资能力等予以认定,不能仅以债务形成于股权转让之前即追加转让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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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受让人
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
出资期限
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
股东出资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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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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