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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义的艺术:审美人类学中不切题的范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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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托尼·弗洛雷斯·弗拉托 陈春莉 强东红 《民族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30-137,143,共9页
现有的艺术概念所指的艺术本身并非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而是一种综合的西方范畴,而且还是一个相当晚近的范畴。这一概念已经促成了许多误导性的人种志、艺术史和审美理论,并把(创造性行为和感性愉悦置于被剥削的社会大多数人的经验之外... 现有的艺术概念所指的艺术本身并非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而是一种综合的西方范畴,而且还是一个相当晚近的范畴。这一概念已经促成了许多误导性的人种志、艺术史和审美理论,并把(创造性行为和感性愉悦置于被剥削的社会大多数人的经验之外的)社会状况神秘化。在吸收更新的审美形式的人类学研究成果之后,我们将不再仅仅依据术语"表现""情绪"和"凝神专注"来定义艺术,而是把艺术同时看作认知和行为。我们已经称为艺术的那些行为和产品,恰恰应该重新回归于劳动领域,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工作领域(工作就是人类的能量在事物上的运用和作为结果的产品,就是以新的形式对那种事物的重塑。工作是人类制造和文化创造)。并不界定的艺术有利于我们自己社会中审美的非神秘化。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艺术家,普通人正在做的事情与"艺术家"所做的事情不存在根本的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艺术 艺术定义 艺术行为 艺术概念 审美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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