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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管理人选任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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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亦馨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6期40-42,共3页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主要有由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行政机关选任等几种立法模式。每种立法模式各有其特点与优劣。只有加强债权人自治权利和破产管理人的市场培育,才能够更好地完善我...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主要有由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行政机关选任等几种立法模式。每种立法模式各有其特点与优劣。只有加强债权人自治权利和破产管理人的市场培育,才能够更好地完善我国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 选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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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国公司法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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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仪 方亦馨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36-39,共4页
国民政府时期非常重视公司立法,在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撑下,进行了两次《公司法》的制订与实践。1929年制订的《公司法》初创了中国公司法律的现代化;1946年的《公司法》又通过引进英美法系公司立法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现代公司法... 国民政府时期非常重视公司立法,在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撑下,进行了两次《公司法》的制订与实践。1929年制订的《公司法》初创了中国公司法律的现代化;1946年的《公司法》又通过引进英美法系公司立法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现代公司法。1946年制定的《公司法》虽然经过多次修改,但始终在台湾地区延续使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院 《公司法》 现代化 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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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管理人选任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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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亦馨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6期37-39,共3页
新《破产法》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取代了原有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的清算组制度。世界各国破产法中,就选任主体的确立上,主要由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以及行政机关选任四类。... 新《破产法》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取代了原有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的清算组制度。世界各国破产法中,就选任主体的确立上,主要由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以及行政机关选任四类。选任方式的差异,其实体现的是破产程序指导理念的差别。自治主义赋予了当事人充分的处分权,职权主义则更强调法官在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每种方式各有特点与利弊,需要我们在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需要加以甄别与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 选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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