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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语文教学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诵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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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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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漳州市玉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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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儿童大世界(教学研究)》
2017年第1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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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诵读这种读书方法,是一种目视其文、口发其声、耳闻其意、心通其情、意会其理的综合阅读活动,是从字、词、句到段、篇;从文字到语音语义;从表层意思到深层含义、潜在情味的全面感知。因此诵读的过程既是用声音准确表达读物的意义的过程,也是反复体验读物感情从而准确表达读物情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诵读者可以强化对读物的情感体验,受到读物的强烈感染。一、诵读可培养语感什么是语感?语感是一种修养,是在长期的规范语言应用和语言训练中养成的一种对语言文字(包括口头语言、书面符号)比较直接、灵敏的领会和感悟能力。诵读能促成语感的形成。周振浦先生认为:“作者由气盛决定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读者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中求气,得到了气,就能体会到作者写作时的感情。”所以古人要求“必讽诵之深且久,使我之心与古人沂合于无间,然后能得自然之妙,而终极其能事。”这就表明通过诵读,能潜心涵泳,认知文字,感受音律,体会词语,捕获作品的艺术形象,明悟作品的思维感情,领略作品的韵味意境,体味作品的语言艺术,通达作品的奥妙之处,化作者的神气为自己的神气。久之,就会积累大量的语言材料,获得丰富的感情认知,在潜移默化中熟念词语,形成灵敏的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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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诵读
语文教学
语言文字
情感体验
读书方法
阅读活动
口头语言
语言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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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33.3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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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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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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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漳州市玉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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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好日子》
2019年第14期280-28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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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意识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属于法律文化范畴,蕴含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而高素质的人才不仅指具有崇高的理想、广博的知识、良好的社会道德,还需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语文学科作为一门以培养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为主要任务的学科,应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然而语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的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的很少。面对初中学生法律意识普遍薄弱、行为自律意识普遍欠缺、自我保护能力普遍匮乏的现状,反思语文学科教育中法制教育滞后的状况,笔者认为,初中语文教师应该以人为本,立足于教材,联系实际生活中的例子,用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学模式,在我们的语文教学之中激活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法治观念,从而实现提高人文素养这一远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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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初中语文
课堂教学
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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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4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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