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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及检察机关的应对
1
作者
易健成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9期36-37,共2页
一、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一)扩大适用范围新法适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其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
一、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一)扩大适用范围新法适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其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这意味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已扩大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外的所有一审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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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简易程序
检察机关
修改
刑诉法
刑事案件
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事实清楚
原文传递
题名
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及检察机关的应对
1
作者
易健成
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9期36-37,共2页
文摘
一、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一)扩大适用范围新法适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其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这意味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已扩大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外的所有一审刑事案件。
关键词
简易程序
检察机关
修改
刑诉法
刑事案件
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事实清楚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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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及检察机关的应对
易健成
《当代检察官》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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