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牵连犯处断的再思考 被引量:1
1
作者 曹明昌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49-52,共4页
牵连犯系指行为人为实现本罪目的,其方法行为、结果行为或者目的行为、原因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之本罪与牵连之罪,在犯罪构成上有的是相互独立,有的是本罪包含牵连之罪,有的是本罪与牵连之罪部分竞合。不同牵连关系的... 牵连犯系指行为人为实现本罪目的,其方法行为、结果行为或者目的行为、原因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之本罪与牵连之罪,在犯罪构成上有的是相互独立,有的是本罪包含牵连之罪,有的是本罪与牵连之罪部分竞合。不同牵连关系的牵连犯的处断应当以犯罪构成理论为依据,结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面评价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其适用作出并罚、从一重等处断,以期对行为人作出公平正义的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牵连犯 数罪并罚 一重罪处断 一重罪从重处断 罪行相适应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