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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与实践 被引量:2
1
作者 曾华群 龚宇 池漫郊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42-45,共4页
介绍了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主要内容包括:发挥学术梯队的整体优势,充分开发和利用国内外学术资源,基本形成了开放性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逐步形成了“教研交融,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指导和组... 介绍了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主要内容包括:发挥学术梯队的整体优势,充分开发和利用国内外学术资源,基本形成了开放性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逐步形成了“教研交融,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指导和组织研究生独立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加强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和推动研究生参加国际性专业赛事和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观和学术交流能力;重视教材建设,形成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教材和参考资料的系列化和立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培养模式 互动教学 国际交流 教材建设 国际经济法 研究生 培养方式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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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发展及其法理基础 被引量:23
2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5-13,共9页
根据GATT体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S&D条款),"承担义务的非互惠模式"逐步发展和确立。而在WTO体制中,此种模式被限制、淡化或转化,悄然改变为"履行义务的非互惠模式"。这是值得重视的趋向。由于发达... 根据GATT体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S&D条款),"承担义务的非互惠模式"逐步发展和确立。而在WTO体制中,此种模式被限制、淡化或转化,悄然改变为"履行义务的非互惠模式"。这是值得重视的趋向。由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经济实力迥异,且这一经济现实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将继续存在,WTO体制的S&D条款并非权宜之计,也不宜仅表述为WTO体制非歧视待遇原则的例外。发展中国家应坚持和强调,S&D条款的法理基础是公平互利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D条款 非互惠 公平互利 新国际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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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与我国的对策 被引量:22
3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59-67,共9页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制订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IPFSD)产生的主要背景是传统国际投资政策本身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南北国家的国际投资地位发生显著变化。IPFSD的主要创新表现在从"偏重保护外资权益"...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制订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IPFSD)产生的主要背景是传统国际投资政策本身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南北国家的国际投资地位发生显著变化。IPFSD的主要创新表现在从"偏重保护外资权益"到"促进东道国可持续发展",从"偏重保护外资"到"平衡当事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外资和管制外资从"各行其道"到"一体化"三个方面。我国的立场和对策应当是:促进形成共识,支持UNCTAD制订"可持续发展友好型"BIT范本;建立和健全基于IPFSD的我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及时制订我国"可持续发展友好型"BIT范本,积极开展相关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 国际投资政策 可持续发展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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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WTO体制的“一国四席” 被引量:19
4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5-14,共10页
根据WTO体制有关成员资格的规定 ,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中国和台湾地区相继加入WTO ,形成了“一国四席”的局面。“一国四席”之间的关系既是WTO体制平等成员之间的关系 ,也是一国不同关税区之间的关系。“一国四席”的重要意义是反映... 根据WTO体制有关成员资格的规定 ,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中国和台湾地区相继加入WTO ,形成了“一国四席”的局面。“一国四席”之间的关系既是WTO体制平等成员之间的关系 ,也是一国不同关税区之间的关系。“一国四席”的重要意义是反映国际法的新发展 ,强化国际社会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TO体制 "一国四席" 主权国家 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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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香港CEPA之性质 被引量:20
5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29-37,共9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 ,即在国内体制中 ,分别是内地关税区与香港单独关税区 ;而在WTO体制中 ,则分别是WTO正式成员。CEPA的调整对象也具有双重性 ,即调整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 ,即在国内体制中 ,分别是内地关税区与香港单独关税区 ;而在WTO体制中 ,则分别是WTO正式成员。CEPA的调整对象也具有双重性 ,即调整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CEPA的法律基础主要涉及国内法、国际法有关香港高度自治权的规定与WTO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外规则。作为一主权国家的两个关税区和WTO的两个成员 ,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既是符合GATT第 2 4条的WTO成员之间的协定 ,但实质上又不是国际条约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EPA 区域经济一体化 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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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 被引量:9
6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2-40,共9页
《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经济合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全面经济合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也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该协... 《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经济合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全面经济合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也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该协定是一个符合WTO规则,且部分内容受WTO规则调整的区域贸易协定。在一定程度上,WTO规则为该协定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国际法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贸易协定 WTO规则 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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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实践 被引量:4
7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75-82,共8页
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 ,一般指东道国给予外资同内资同等的待遇 ,其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自 1993年以来 ,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实践表明 ,我国已从“整平游戏场地”与“经济法和民商法的统一化”两个方面逐步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 ,一般指东道国给予外资同内资同等的待遇 ,其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自 1993年以来 ,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实践表明 ,我国已从“整平游戏场地”与“经济法和民商法的统一化”两个方面逐步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这一法律实践的重要意义首先是对在华外资待遇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次是推动了我国外资法体系的结构性调整 ,由相对独立的“单纯”的外资法体系转化为由专门性外资法与统一的经济法和民商法的相关规范构成的“混合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民待遇 中国 外资利用 公司法 证券法 关税 经济法 民商法 统一化 外资法体系 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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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 被引量:9
8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78-85,共8页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实践和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发展。ECFA在名称、主体、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执行机制等方面显示出鲜明的"两岸特色",不仅不同于一般的主...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实践和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发展。ECFA在名称、主体、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执行机制等方面显示出鲜明的"两岸特色",不仅不同于一般的主权国家之间的RTA实践,也不同于中国RTA实践特殊形式中的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CEPAs。ECFA对于实现两岸经济合作关系的正常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对中华台北RTA实践发展可能具有的法律意义也值得关注和研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CFA 区域贸易协定 两岸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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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可持续发展导向”双边投资条约的实践 被引量:7
9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0-89,共10页
当前,双边投资条约(BIT)实践出现了"自由化"和"可持续发展"两种发展趋向。在成为最大资本输入国和新兴资本输出国的新形势下,我国应在总结分析BIT范本发展趋向和相关实践的基础上,从解决南北问题的高度,坚持国际经... 当前,双边投资条约(BIT)实践出现了"自由化"和"可持续发展"两种发展趋向。在成为最大资本输入国和新兴资本输出国的新形势下,我国应在总结分析BIT范本发展趋向和相关实践的基础上,从解决南北问题的高度,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注重致力于BIT传统条款的"扬弃"和创新条款的采纳,审慎制订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导向"BIT范本,指导和规范我国的BIT实践,为国际投资条约体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BIT范本 南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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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边投资条约实践的“失衡”与革新 被引量:6
10
作者 曾华群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15,共9页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双边投资条约(BITs)实践中,长期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谈判地位与能力、谈判目标与效果、权力与利益等方面的不平等或不平衡现象。近年来,此种不平等或不平衡现象呈现强化和扩张之势。本文主张,国际...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双边投资条约(BITs)实践中,长期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谈判地位与能力、谈判目标与效果、权力与利益等方面的不平等或不平衡现象。近年来,此种不平等或不平衡现象呈现强化和扩张之势。本文主张,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应积极探索BITs实践的革新路径,包括推动国际组织起草新型BITs范本,在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BITs实践中形成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规则和标准。作为最大的资本输入国和潜在的重要资本输出国,中国在创立新型BITs中大有可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条约 南北矛盾 新国际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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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的关系 被引量:5
11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05-113,共9页
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是分立的体制,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两者不能相互取代;两者虽然在内容上有某种程度的连结、重叠或交叉,但并不足以否定两者在体制上的分立。当前应坚持将WTO体制的投资规范限于"与贸易有关"的范围,并注意避... 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是分立的体制,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两者不能相互取代;两者虽然在内容上有某种程度的连结、重叠或交叉,但并不足以否定两者在体制上的分立。当前应坚持将WTO体制的投资规范限于"与贸易有关"的范围,并注意避免WTO体制"与贸易有关"领域的过度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TO体制 国际投资法 国际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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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外经济协定的实践及其法律依据 被引量:2
12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6-73,共8页
过渡期特别是1997年以来,香港在民航、投资和税务等经济领域以其名义单独同外国签订并生效的双边协定已达80项。这是非主权实体史无前例的缔约实践,表明香港特区享有高度的对外自治权。应当明确,港外经济协定实践的法律依据是香港特区... 过渡期特别是1997年以来,香港在民航、投资和税务等经济领域以其名义单独同外国签订并生效的双边协定已达80项。这是非主权实体史无前例的缔约实践,表明香港特区享有高度的对外自治权。应当明确,港外经济协定实践的法律依据是香港特区的对外自治权和国际承认,缔约对方和国际社会承认香港特区缔约主体地位的法律依据,是《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有关香港特区对外自治权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治权 缔约主体 法律依据 国际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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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明示与隐含缔约权力浅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74-82,共9页
欧共体在对外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先后占主导地位的明示缔约权力原则与隐含缔约权力原则。关于明示缔约权力,《罗马条约》已有“共同商业政策”等明示规定,其含义通过欧洲法院的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隐含缔约权力是欧共体对外缔约... 欧共体在对外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先后占主导地位的明示缔约权力原则与隐含缔约权力原则。关于明示缔约权力,《罗马条约》已有“共同商业政策”等明示规定,其含义通过欧洲法院的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隐含缔约权力是欧共体对外缔约的另一重要法律基础,是其缔约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平行发展原则派生于欧共体的隐含缔约权力原则,对欧共体对外缔约活动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共体 明示缔约权力 隐含缔约权力 对外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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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对外自治权 被引量:1
14
作者 曾华群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46-52,58,共8页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对外自治权,比英占时期香港享有的事实上对外自治权程度更高、范围更广。这种高度对外自治权通过《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正式授予,属法律上对外自治权。授权性质和以国内法为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对外自治权,比英占时期香港享有的事实上对外自治权程度更高、范围更广。这种高度对外自治权通过《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正式授予,属法律上对外自治权。授权性质和以国内法为依据,是它的两个基本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治权 单独缔约权 授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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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自由贸易区:“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法律模式 被引量:1
15
作者 曾华群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3-6,共4页
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分别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后,两岸四地的经贸关系既是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地区之间的经贸关系,也是WTO成员之间的经贸关系。两岸四地要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可以选择自由贸易区模式。应明确的是,两岸四... 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分别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后,两岸四地的经贸关系既是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地区之间的经贸关系,也是WTO成员之间的经贸关系。两岸四地要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可以选择自由贸易区模式。应明确的是,两岸四地之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区临时协定既是符合GATT第24条的成员之间的协定,也是受国际条约规范和调整的一国国内的法律安排。两岸四地将来可能建立的自由贸易区是一种新型的自由贸易区,其本质特征是由同属一个主权国家的不同WTO成员组成的自由贸易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贸易区 单独关税区 非歧视原则 法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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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理念与追求——《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学术创新与特色贡献 被引量:1
16
作者 曾华群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第2期115-126,共12页
《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学术特色和贡献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分析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揭示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及阐释马克思主义主权观;站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 《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学术特色和贡献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分析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揭示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及阐释马克思主义主权观;站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提出南北矛盾发展的"6C律";论证南北矛盾中形成的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和全球合作原则,充分反映了作者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理念和追求。作者强烈的学术使命感、历史与现实结合的研究方法及学术成果"国际化"的不懈努力尤其值得学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北矛盾 经济主权 国际经济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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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参与合资企业的股权策略浅析
17
作者 曾华群 《南开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74-77,共4页
6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以合资企业作为其海外直接投资的形式。跨国公司采取不同股权策略的原因和股权比例的意义,是东道国合营者与跨国公司商定合资企业股权比例时首先应明确的问题。
关键词 跨国公司 合资企业 股权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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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解决中外投资争议的新发展
18
作者 曾华群 《中国外资》 1999年第5期49-50,共2页
一般而言,根据争议当事人的不同组合,中外投资争议可分为:中外合营者之间的投资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问或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投资争议;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仲裁是解决各类中外投资争... 一般而言,根据争议当事人的不同组合,中外投资争议可分为:中外合营者之间的投资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问或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投资争议;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仲裁是解决各类中外投资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近年来,中国有关仲裁解决中外投资争议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履行国际条约的经验也日趋丰富,为争议当人事建立起了更为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争议 仲裁解决 外商投资企业 CIET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管辖权 ICSID仲裁 仲裁法 新发展 争议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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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入路治疗三踝骨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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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华群 吴志海 +1 位作者 许奕莹 苏竹根 《中国医学创新》 CAS 2023年第8期28-32,共5页
目的:探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PLA)联合内侧入路治疗三踝骨折的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2019年1月-2021年6月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收治的71例三踝骨折患者的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接受内固定复位术治疗,其中接受传统踝关节PLA联合内侧入路... 目的:探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PLA)联合内侧入路治疗三踝骨折的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2019年1月-2021年6月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收治的71例三踝骨折患者的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接受内固定复位术治疗,其中接受传统踝关节PLA联合内侧入路的36例患者为传统组,接受改良踝关节PLA联合内侧入路的35例患者为改良组。比较两组疗效、手术及骨折愈合情况、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分、踝关节功能、术后并发症。结果: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改良组手术时间、住院时间均短于传统组,术中出血量少于传统组(P<0.05)。两组骨折愈合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改良组术后1、2、3 d的VAS评分均低于传统组(P<0.05)。术后3、6个月及术后1年,改良组的踝关节跖屈、背伸活动度均大于传统组,Baird-Jackson评分均高于传统组(P<0.05)。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内固定复位术中无论采用改良踝关节PLA或传统踝关节PLA联合内侧入路治疗三踝骨折均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有利于术后骨折愈合,但改良入路的优势在于可减少术中出血和手术时间,加快患者术后出院,并减轻术后早期疼痛,而对减少术后并发症无明显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踝关节 后外侧入路 三踝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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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康复疗法对老年股骨骨折患者的应用价值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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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良彬 曾华群 《中外医疗》 2013年第29期58-59,共2页
目的探究分析老年股骨骨折患者,在采取早期康复疗法后对治疗效果的影响价值,进而为临床治疗方法的选取提供相关依据。方法选取该院收治的老年股骨骨折患者130例,并通过采取随机对照研究的方法,比较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同时做好临床探... 目的探究分析老年股骨骨折患者,在采取早期康复疗法后对治疗效果的影响价值,进而为临床治疗方法的选取提供相关依据。方法选取该院收治的老年股骨骨折患者130例,并通过采取随机对照研究的方法,比较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同时做好临床探究数据的记录与分析工作。结果采取对照康复治疗后,两组患者病情均得到有效改善。比较两组患者骨折愈合情况,观察组骨折愈合有效率90.8%,显著优于对照组78.5%(P<0.05);此外观察组患者平均住院时间与并发症发生情况也显著少于对照组(P<0.05);后对出院患者进行为期1年的随访调查,其中观察组患者远期生活质量ADL评分结果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取早期康复疗法治疗老年股骨骨折患者,不仅可以有效提高骨折愈合效率,还能够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并提升患者远期生活质量,临床价值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早期康复疗法 老年股骨骨折 临床疗效 探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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