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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对象之“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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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广东法学》 2006年第5期80-82,共3页
针对当前刑法理论和实践对侵占罪对象之“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有不同的理解,通过对财物性质和保管行为的论述,揭示代为保管的财物性质为公、私财物,而不只限于公民私人财物;指出其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法定、约定和事实上持有或占有... 针对当前刑法理论和实践对侵占罪对象之“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有不同的理解,通过对财物性质和保管行为的论述,揭示代为保管的财物性质为公、私财物,而不只限于公民私人财物;指出其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法定、约定和事实上持有或占有的他人财物,并且不以合法保管为前提,不法保管的财物乜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管 他人财物 侵占罪 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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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木芙蓉做“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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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生物学通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7-7,共1页
关键词 中学 生物实验课 淀粉 光合作用 木芙蓉 实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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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诉案件和解程序条件的理解和审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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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王一平 《法治论坛》 2013年第2期39-44,共6页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以三个条文规定了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审查和处理等内容。本文专门对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进行探讨,归纳和解程序的条件分为当事人意愿条件和案件范围条...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以三个条文规定了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审查和处理等内容。本文专门对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进行探讨,归纳和解程序的条件分为当事人意愿条件和案件范围条件两方面,并就民间纠纷、除外渎职过失犯罪等提出观点,力求通过对和解程序条件的分析,能对司法实践准确适用和解程序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当事人意愿条件 案件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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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对策建议——以广东、广州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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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法治论坛》 2011年第2期367-374,共8页
作为经济先行一步的广东省、广州市,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给广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加了障碍,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效,成为亟待研究的新问题。本文从加大... 作为经济先行一步的广东省、广州市,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给广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加了障碍,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效,成为亟待研究的新问题。本文从加大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切实维护知识产权人利益、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广州市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所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犯罪 刑事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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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跳桥秀”刑事惩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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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法治论坛》 2014年第2期154-161,共8页
"跳桥秀"频发,给公共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律惩处太轻,责任成本太低,起不到有效的震慑、阻吓作用,极需要对这种行为进行刑事惩处。应在现有《刑法》规定基础上,依法严厉追究聚众进行"跳桥秀"... "跳桥秀"频发,给公共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律惩处太轻,责任成本太低,起不到有效的震慑、阻吓作用,极需要对这种行为进行刑事惩处。应在现有《刑法》规定基础上,依法严厉追究聚众进行"跳桥秀"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严厉追究"跳桥秀"者衍生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严厉追究引致"跳桥秀"的恶意欠薪者、欠债者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首要分子 责任成本 公共秩序 入罪 海珠桥 刑事处罚 裁定罪 扰乱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网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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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区镇街检察室宜建成有编制的常设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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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春波 《法治论坛》 2011年第3期336-341,共6页
当前各地基层检察院都在重新探索开展镇街检察室建设,高检院为此再出规范文件,但没有硬性要求将镇街检察室常设,也不要求是纳入行政编制的机构。本文从镇街检察室的法律、社会和经济基础三个方面。
关键词 行政编制 基层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社会矛盾 硬性要求 公正廉洁 息诉 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 治安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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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实现路径探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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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雄飞 曾春波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6期18-21,共4页
当前,我国存在执法办案"审而不决"的问题,而司法规律的亲历性、司法责任的权责统一以及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均要求我国检察官应该具有执法办案主体地位。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细化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检察长... 当前,我国存在执法办案"审而不决"的问题,而司法规律的亲历性、司法责任的权责统一以及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均要求我国检察官应该具有执法办案主体地位。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细化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同时配套规定和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检察官职业保障、推行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制度,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执法办案的主体,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体地位 分类管理 职业保障 人财物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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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应当强化我国检察官执法办案主体地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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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雄飞 曾春波 《法治论坛》 2014年第2期173-184,共12页
由于相关立法的缺失和实践中的体制制约,我国检察官执法办案一直存在"审而不决"的问题,执法办案的主体地位不凸显。但是,亲历性的司法规律、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以及现代法治国家赋予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普遍做法,均要求强化我... 由于相关立法的缺失和实践中的体制制约,我国检察官执法办案一直存在"审而不决"的问题,执法办案的主体地位不凸显。但是,亲历性的司法规律、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以及现代法治国家赋予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普遍做法,均要求强化我国检察官执法办案主体地位。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定检察官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同时配套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制度,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执法办案的主体,确保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官主体地位 办案责任制 分类管理 职业保障 人财物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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