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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引导下的集会游行示威:一种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新思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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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乃龙 朱弋青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93-97,共5页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而维权几乎成了公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是以集群的方式表达某种诉求或者意见,其表现形式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对群体性事件处置采用弹压模式,不仅容易造成矛盾升级激化,而且难以从根本上解...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而维权几乎成了公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是以集群的方式表达某种诉求或者意见,其表现形式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对群体性事件处置采用弹压模式,不仅容易造成矛盾升级激化,而且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使得矛盾和负面情绪积压。对此,我们可以改变思路,由公安机关引导公民进行集会游行示威,为公民维权和表达意见打开一条新的道路,从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节约处置的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公安机关引导 集会游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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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新定位——试议公安机关引导集会游行示威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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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乃龙 朱弋青 《公安研究》 2011年第12期33-38,62,共7页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而维权几乎成了公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是以集群的方式表达某种诉求或者意见,虽然合宪合法,然而其表现形式却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欲以违法形式取得善意结果,必然带有严重缺陷。对群体性事...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而维权几乎成了公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是以集群的方式表达某种诉求或者意见,虽然合宪合法,然而其表现形式却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欲以违法形式取得善意结果,必然带有严重缺陷。对群体性事件处置采用弹压模式,不仅容易造成矛盾升级激化,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使得矛盾和负面情绪积压。应寻找一种新的模式,即公安机关引导公民进行集会游行示威,为公民维权和表达意见打开一条新的道路,同时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节约处置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公安机关引导 集会游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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