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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衔接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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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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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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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动态》
2019年第3期90-9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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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环境侵权行为损害的利益通常具有二元性,不仅侵害私益,也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目前我国构建的是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制度模式。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一般民事诉讼为基础建构的,同一环境侵权行为导致的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事实认定、证据内容等方面有很高的重合度,一味地坚持双轨制运行,会产生司法资源浪费、司法尺度难以统一,需要探讨两者之间如何协调。协调的模式有两种,一是融合,二是衔接。融合是在同一诉讼里同一原告既主张私人利益又主张公共利益,我国现有公益诉讼如公益诉讼主体等制度尚未成熟。因此,衔接是更为有效的途径。完善两者衔接的机制以更好地保护环境,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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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
衔接
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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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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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的证明标准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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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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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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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205-20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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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特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时违法所得及涉案财物的没收,是诉讼程序的特别程序,其证明标准应采用民事还是刑事证明标准一直是其争议所在。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检察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事项规定在启动程序的申请条件中,如果证明标准过高,则会导致程序难以启动;根据程序和标准二分的理论,没收程序被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也并不意味着当然适用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从法经济学角度,严苛的刑事证明标准也意味着高投入。因此,我国特别没收程序应当学习英美法系的普遍做法,即采用民事证明标准,并且这种标准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是灵活可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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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
证明标准
优势证据
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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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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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夫妻间阻止配偶自杀义务的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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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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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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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教文汇》
2015年第22期189-19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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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虽然对夫妻间的救助义务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有过将夫妻间不阻止配偶自杀认定为不作为犯罪的实例,这显然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笔者由此展开对夫妻间阻止配偶一方自杀的义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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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阻止配偶自杀
救助义务
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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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obligation of preventing the suicide of the other side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rescue obligations
negativ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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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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