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规制战略理论的现状及其课题
- 1
-
-
作者
朱芒(译)
-
机构
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出处
《南大法学》
2024年第1期183-192,共10页
-
文摘
规制战略理论是行政法学中制度设计方向发展的最前沿成果。其在行政法学方法论近半个世纪的讨论过程中,从传统公法的“权力”“主体”和“利益”定义要素中发展出了新的内容。如突破对“权力”性行政活动的限制,分别在行为形式、行政活动复合构成的行政过程以及诉讼之外的立法和制度设计三个方面获得新的开拓。再如在主体要素方面,突破了国行政组织的范围,将民间主体本身、民间主体与行政之间的协作以及法政策的动态形成过程归入了研究对象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规制战略理论本身也在主体与权力方面开拓出新的理论空间,如在组织方面,关注公益实现的意思形成过程中未必明确且分散的行动者和国家立法者的作用;如在权力方面,除了行政固有的权力性外,从作为股东的国家和作为所有权人的国家的角度关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国家作用。未来,规制战略理论还需要刑事法学、信息技术之间的联系方面的课题。
-
关键词
行政规制
制度设计
行政主体
行政权力
组织
公共利益
-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Institutional Design
Administrative Subjects
Administrative Power
Organization
Public Interest
-
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都市空间的法律结构与司法权的作用
被引量:6
- 2
-
-
作者
朱芒(译)
崔香梅(译)
-
机构
日本神户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出处
《交大法学》
2016年第3期84-96,共13页
-
基金
JSPS的科研资助(项目号24243011和24330011)
-
文摘
由"双重空间分割"形成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与其相对立的公益之间关系建立的框架,形成了都市空间的古典型法律结构,但其本身难以回避或者会重新出现再生公地悲剧。日本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建立了"最小限度规制"原则,随着"城市型社会"和"缩小城市"的浮现,"协议模式"作为"权利模式"的补充制度,建立利害关系人之间交涉与调整的制度框架,显得越发重要。自2004年行政事件诉讼法修改以来,针对城市规划的争讼可能性正不断扩大。未来的司法判断,应更为注重程序化的作用,努力"促进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协议",并利用司法的事后性影响政策决定,再对城市规划进行重新审视。
-
关键词
都市空间
城市规划法制
城市化社会
城市型社会
缩小城市
公地悲剧
-
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